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公布,是我國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我國國有企業發展開啟了新的里程。如何處理好國有企業中黨的領導和董事會之間的關系,是確保國有企業深化改革順利推進、取得實效的關鍵。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公布,是我國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我國國有企業發展開啟了新的里程。如何處理好國有企業中黨的領導和董事會之間的關系,是確保國有企業深化改革順利推進、取得實效的關鍵。
黨的核心作用體現在四個方面
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指黨在國有企業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就必須堅持黨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國有企業改革中得到體現和加強。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有特定內涵的,是指堅持黨組織在國有企業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而不是要黨去主管具體的日常生產和經營,更不是以黨代企,以黨代替董事會。堅持黨在國有企業中的領導,主要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一是黨管干部。國有企業中的領導,是我國人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經過黨長期培養的最寶貴的人力資源。他們大多經過多崗位的鍛煉,具有較寬廣的國際化視野、較深厚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經營管理經驗,是黨和國家“四個全面”治國理政、實現“中國夢”的寶貴財富。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主要通過這批優秀的干部去實現和完成。黨管干部,就是要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把一批優秀的人才選拔到國有企業的領導崗位上,通過他們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國有企業的保值增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二是黨管方向。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如何把國有企業治理好,需要正確的政治方向。黨管國有企業,就是保證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企業中能得到貫徹執行,國有企業的經營符合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需要,為黨領導中國人民完成“兩個一百年”的宏偉藍圖和實現“中國夢”的戰略目標服務。因此,在事關國有企業發展的全局性、根本性、方向性、長遠性問題上,企業黨組織必須參與決策,并且從制度上加以保證。
三是黨管思想政治。黨在國有企業的領導,就是要發揮黨在國有企業中進行企業思想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的引領作用,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承擔起企業精神文明建設任務,充分調動企業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及時發現和解決員工的思想問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障員工群眾的切身利益,為企業發展營造文明、和諧的環境。
四是黨管監督。監督黨員經營管理者和其他人員遵紀守法,是黨章賦予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重要職責。黨管國有企業就是要對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進行監督,對企業領導班子決策和用人進行監督,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創造遵紀守法、廉潔清明的生產經營環境,監督企業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科學民主決策的實施,為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保值增值保駕護航。
董事會的關鍵作用體現在生產經營決策
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關鍵在于發揮董事會的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國有企業治理改革的關鍵在于董事會建設??v觀世界經濟發展史,作為承上(股東會)啟下(經理層)的董事會制度歷經百年,其機制的合理性仍然充滿生機。我國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點是推進董事會建設,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切實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力。按照我國公司法賦予董事會的職權,董事會在國有企業中的關鍵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股東利益的“代表人”。董事會作為股東會或企業職工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構的業務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或企業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承載股東意志,維護股東權益,對股東會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向股東會報告工作。這是董事會最主要的職責,也是實現出資人職責到位的最終體。
其次,經營活動的決策者。董事會作為國有企業的權力機構、法定代表,是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中最重要的經營決策機構。企業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具體執行。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有權決定或制定公司“經營戰略、投資計劃、預算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資本變動、發行債券、合并分立、解散變更”的方案,并可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最后,公司經理層的“聘請人”。國有企業董事會有權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人員、財務負責人員并決定其報酬。董事會可以根據國際慣例,在世界范圍內選聘優秀的專業人才,負責國有企業的日常生產和經營活動,實現國有企業保值增值的經濟利益和社會責任。
“核心”和“中心”相輔相成
國有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二者是相互依存、互相聯系的辯證統一關系。國有企業中的黨委會和董事會,是最重要的兩大管理系統,分別處于政治核心和經營決策的中心地位。它們之間能否和諧統一、密切合作,就成為國有企業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問題。
國有企業中的黨委會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開展黨員教育活動,并對企業的經營生產起到保證監督作用,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組織保證。黨委會在經營決策方面,尊重、支持董事會作出正確決策和正確行使權力,保證國有企業沿著正確的方向合法經營,健康發展,爭取最好的業績回報股東、回報社會。
董事會代表企業最高利益,享有企業管理層的最高決策權,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監督經理層開展國有企業的具體業務。因此,董事會在政治思想方面必須接受黨委書記的領導、監督,生產經營作出的各項決策,必須符合黨的方針政策,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國有企業中的黨委會和董事會,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只有堅持黨的領導,發揮黨在國有企業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國有企業的發展才能方向正確,實現可持續經營。只有董事會的決策正確,國有企業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股東權益,實現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發展成為世界一流企業的宏偉目標。因此,二者是相輔相成、共生共贏的水乳相容關系,決不是水油兩張皮,更不能以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思維來認識國有企業中黨的領導和董事會,把黨的領導凌駕于董事會之上或者拋開黨委會來搞經營決策。
當然,如何處理好國有企業中黨的領導和董事會之間的關系還有一些值得探討的問題。譬如,黨委會與董事會如何形成協調一致、相輔相成的決策圈,在高管人員選聘、考核、薪酬、退出等方面如何形成一種機制?如何實現黨委成員與管理層成員交叉任職,形成一個整體,從而有利于國有企業決策和執行?黨委書記兼任董事長的效果如何評價等?但無論如何,我國企業改革正處于攻堅期和深水區,黨的領導和董事會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