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承德市人社部門獲悉,該市再次調整完善了生育保險政策,企業等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將由原來的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7%調整為0.5%。
從承德市人社部門獲悉,該市再次調整完善了生育保險政策,企業等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將由原來的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7%調整為0.5%。
為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承德市再次對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政策進行調整。新政策規定,從10月1日開始,企業等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將由原來的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7%調整為0.5%,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繳費比例不變。此次調整是該市繼2012年后再一次降低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據統計,此次待遇調整將為該市企業單位每年累計減負1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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