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10月12日發布2015年第37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調查結果,決定終止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維持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法國和臺灣地區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
商務部10月12日發布2015年第37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調查結果,決定終止對原產于英國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維持對原產于美國、意大利、法國和臺灣地區進口聚酰胺-6,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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