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中央部門和單位簡政放權力度不夠,部分企事業單位仍然依托部門影響,經營與履職密切相關的業務并向企業收費,個別金融機構通過“以貸轉存”等方式變相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費用、個別省市自定收費項目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涉及金額達33.69億元。
有部分中央部門和單位簡政放權力度不夠,部分企事業單位仍然依托部門影響,經營與履職密切相關的業務并向企業收費,個別金融機構通過“以貸轉存”等方式變相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費用、個別省市自定收費項目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涉及金額達33.69億元。
10月20日,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在京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正式啟動第四屆全國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周活動。在這次會議上,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副司長周樹大介紹了2015年在經濟責任審計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等項目中所發現的上述問題。
具體而言,主要問題包括,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等20個質監站2012年以來違規收費3.67億元;
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青島海關下屬企事業單位依托部門影響經營與履職密切相關的業務并向企業收取檢疫處理費等費用共計12.37億元;
陜西省、河北省個別金融機構通過“以貸轉存”等方式變相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費用;
江蘇省個別企業融資被增加存單質押、年中年底存款等多項附加條件;部分企業實際融資費率達12.21%,超過基準貸款利率的1倍;
海關總署未按規定清理自行設立的準入類職業資格;
廣西自治區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不到位,部分行業仍存在準入限制,且自定收費項目,增加企業負擔10億多元。
2015年,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等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是審計署的重點內容之一。審計署將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融入了各個審計項目中。
周樹大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強對涉企收費違規問題和典型案例的查處力度,對違反黨紀政紀或涉嫌違法犯罪問題按規定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同時,加強對各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力度,積極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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