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那么復婚的條件是什么,又需要哪些手續呢?下面就隨小編來具體了解一下吧。
復婚的條件
有些夫妻離婚往往是由于一時沖動而造成的,因此兩人在離婚后能夠破鏡重圓,雙方也希望可以重新建立起共同的家庭,就涉及到了復婚這一程序,那么是什么,有需要哪些具體的手續呢?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了解一下吧。
一、復婚登記的條件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復婚后,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該兩套房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最好對復婚后對方還貸義務以及還貸部分的歸屬也進行約定。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曾有夫妻關系并已按法定程序離婚;
2、離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復夫妻關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復婚登記設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條件?!痘橐龇ā返?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橐龅怯洐C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系才算合法確立。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后,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關系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系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重婚現象發生,承認婚姻關系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二、復婚的具體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核登記?;橐龅怯洐C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復婚的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所以本篇文章為大家整理了以及復婚需要的手續,大家可以來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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