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內容包括選舉亞投行行長和各選區董事,審議通過銀行業務、財務、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這將為亞投行正式投入運營奠定基礎。
1月16日~18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下稱“亞投行”)開業儀式暨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將在北京舉行。去年12月25日,亞投行正式成立,今年1月16日亞投行將正式開業。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此前公開表示,16日上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將出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開業儀式并致辭。16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將出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理事會成立大會并致辭。
財政部表示,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內容包括選舉亞投行行長和各選區董事,審議通過銀行業務、財務、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這將為亞投行正式投入運營奠定基礎。
早在2015年8月,亞投行各方通過共識選舉中方提名人選、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為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或在此次理事會成立大會上正式擔任亞投行行長一職。
據了解,亞投行設立行長1名,從域內成員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一次。同時設立副行長若干名。
亞投行理事會和董事會將承擔什么職能?
亞投行在治理結構上,設立理事會、董事會、管理層三層管理架構。理事會為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并根據《亞投行協定》授予董事會和管理層一定的權力。
具體來看,根據《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下稱《協定》),理事會是亞投行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亞投行的一切權力。理事會可將其部分或全部權力授予董事會,但以下權力除外:吸收新成員、增減銀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員資格、裁決董事會對本協定的相關解釋或適用提出的申訴、選舉銀行董事并決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長并決定其薪酬、批準銀行總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決定銀行儲備資金及凈收益分配、修訂本協定、決定終止銀行業務并分配銀行資產、行使本協定明確規定屬于理事會的其他權力。
董事會則負責亞投行的總體運營,為非常駐,除非理事會另有規定。其權力包括理事會的準備工作、制定銀行政策、就銀行業務做出決定、監督銀行管理與運營并建立監督機制、批準銀行戰略、年度計劃和預算、視情成立專門委員會、向理事會提交每個財年的賬目等。董事會共有12名董事,其中域內9名,域外3名。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2013年10月國家領導人提出籌建亞投行倡議以來,得到許多國家的積極響應并不斷取得重大進展。一年后的2014年10月,首批域內22個意向創始成員國在北京簽署《籌建亞投行備忘錄》。
隨后,亞投行籌建轉入多邊階段,重點是同步推進吸收新意向創始成員國和《協定》談判兩項工作。截至2015年3月31日,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總數達到57個,涵蓋亞洲、大洋洲、歐洲、非洲、拉美等五大洲。
2015年6月29日,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正式簽署《協定》。12月25日,已經簽署《協定》的國家中,17個國家已批準《協定》(股份總和占比50.1%),達到《協定》生效條件,亞投行正式成立。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亞投行是政府間多邊開發銀行,其宗旨是促進亞洲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深化區域合作,實現共同發展。中方提出設立亞投行的倡議,不僅有利于支持全球復蘇、促進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也是中國承擔更多國際責任、補充和完善現有國際經濟體系的重要建設性舉動。
根據《協定》,亞投行的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分為100萬股,每股的票面價值為10萬美元。中國認繳額為297.804億美元(占比30.34%),實繳59.561億美元。按現有各創始成員的認繳股本計算,中國投票權占總投票權的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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