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香港報告顯示,隨著中國政府對投資A股的稅收政策的進一步明晰,香港市場上通過RQFII以及其他渠道投資A股的ETF稅務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
過去幾個月,ETF產品對撥備作出了調整,晨星認為調整幅度取決于基金原本的撥備方法、過去的増發/贖回時間以及ETF的成立年限等因素。經過調整,基金清除了影響基金凈值的不確定性因素,投資者可以更容易地對基金做出比較。晨星預計未來仍會有少數ETF就此問題作出公告。
據了解,2014年11月14日,中國財政部與中國證監財稅[2014]79號通告,要求相關基金應依法征收QFII及RQFII在此之前所得的收益有關稅項。79號通告生效后,2014年之前的香港上市的A股ETF和RQFII-ETF已就其未變現及變現資本收益的撥備方法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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