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本文標題,似乎“風馬牛不相及”,以房養老怎么與股市的熔斷機制扯上了關系。細思之,則可以找到它們的共同點,即都是“舶來品”,都在中國遭遇了水土不服。筆者曾撰文指出,已近而立之年的A股市場在制度創新方面不宜再奉行簡單的“拿來主義”,熔斷機制的夭折證明了這一點。同理,已經穩居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如果再簡單地從國外移植些概念來化解國內的經濟社會問題,顯然是要面臨碰壁風險的?,F在暴露出的案例是以房養老。
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2015年4月份,以房養老保險首單落在武漢。
以房養老是從國外引進的“舶來品”,目前國外一些參與了這一產品的居民也在反思這一政策。在國內,以房養老則遭遇嚴重水土不服。
到今年6月30日,以房養老兩年試點將到期。上海保監局官員透露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20日,全國申請以房養老的共有78人59戶,最終辦理完所有流程的為47人38戶。其中北京18人12戶,上海13人11戶,廣州14人11戶,武漢2人1戶。這組數據意味著,武漢市以房養老搶得的首單也就是兩年試點期間僅有的一單。
以房養老為什么曲高和寡。筆者非常贊同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張敬偉的解釋。張敬偉認為,以房養老模式,存在不適合傳統養老的倫理道德風險、房價難以預測的市場風險、抵押房產價值難以實現的法律風險、70年產權面臨的政策風險等,這些風險點中了以房養老的死穴。
中青輿情監測室抽樣2000條網民觀點統計,63.2%的網民認為,以房養老“還不太適用于中國”。筆者認為,這個統計數據是相當保守的。筆者與周邊人群聊起這一金融產品時,幾乎所有人均表示,以房養老這種“舶來品”,與國人的傳統觀念嚴重沖突。中國人講的是,長輩要盡可能給兒孫留下豐富的物質或精神的財產。
筆者大膽揣測,以房養老被社會接受起碼要等到2000年以后出生的一代人養老的時候。不過,也許不用到那時,以房養老就被其他更科學、更具有操作性的方式所替代。
做到這一點的前提是,政府要放權讓金融機構、社會資本進行大膽創新。國家發改委已經在這方面有所動作。6月17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的一則消息引起了筆者的注意:日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鶴主持召開今年第四次委內改革專題會議,研究審議改革方案,部署近期改革工作。其中的一項議題是養老服務。會議指出,要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把養老服務領域社會資本準入方面存在的問題理清楚,對不同類型、不同模式的養老服務,進行分類創新、分類施策。
依筆者看,這次會議有關養老服務的改革是頗具深意的。
筆者以為,以房養老可以作為一種養老方式,讓金融機構、專業養老機構依托市場去進行產品創新,在政策上給它們以足夠的創新空間,政府機構只需履行監管職責即可,切忌強行推動。
就像熔斷機制被暫停實施時監管層的表態那樣:熔斷機制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在我國沒有經驗,市場適應也要有一個過程,需要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
以房養老也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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