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福建省藥品質量公告》(2016年第4期,總第60期)(以下簡稱“《藥品質量公告》”),《藥品質量公告》稱,在抽檢中,“云南白藥創可貼(產品批號“150520”)的檢驗結果中“性狀、鑒別”不符合標準規定”。
18日,記者從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獲悉,經嚴格核查,《公告》中涉及的云南白藥創可貼(產品批號“150520”)不是該公司生產的產品。對于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品牌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本公司將依法維權,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2016年3月,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協助江蘇省無錫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區分局和福建省惠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在檢查中發現的標識為云南白藥創可貼(產品批號“150520”)產品進行了調查,確認該批號產品為假藥,并懇請監管部門嚴查制假販假人員,維護人民用藥安全和企業形象。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公司一直保有強烈的質量誠信意識,始終以消費者用藥安全為己任。對于不法分子假冒公司品牌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本公司將依法維權,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公司及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希望社會各界能夠提供制假販假信息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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