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建委、國規委、發改委、工商局聯合發文,要加大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力度,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其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宣傳的,如發布“日光盤”“封盤漲價”“地王”“樓王”“樓市火爆”等信息,以認籌方式變相收取定金,或者在取得預售證10日內沒有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并進行銷售的,均被納入查處之列。
宣傳“封盤漲價”屬違規
此次由四部門聯合發布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檢查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
●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宣傳的,如發布“日光盤”“封盤漲價”“地王”“樓王”“樓市火爆”等信息以營造市場供不應求的假象;
●捏造或散布漲價、政策變化等謠言擾亂市場秩序的;
●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項目對外銷售的,如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
●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的,如取得預售許可后不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并進行銷售,不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
●商品房銷售不明碼標價的,如不執行“一房一價”標價,在標價外加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方式,迫使買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
●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向他人銷售的;
以上均被列入違法違規不正當經營的行為。
嚴查中介機構首付貸
個別中介的違規行為引起了主管部門的注意。為此,廣州市也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力度,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規定,廣州市、各區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檢查房地產中介機構嚴格執行有關房地產中介管理規定,依法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超越經營范圍提供服務的,如代收代管交易資金、提供首付貸及其他金融服務,將被嚴查。
此外,中介服務不規范的,如合同內容不規范、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不告知交易資金托管事項的,均屬于中介機構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違規者將被暫停網簽
通知明確,將采取多種措施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市、區房地產市場監督、國土規劃、物價、工商及其他職能部門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視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的措施包括:書面警示、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由資質許可機關在資質審查中重點審核。
同時,將暫停使用網簽系統、暫停參與土地競買,以及暫停商品房銷售、經紀、代理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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