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參加比賽的要求、女運動員來例假要比賽怎么辦
吳燕妮因為搶跑而被取消成績,個性張揚成為代名詞,手臂上的紋身被說事兒,公開訓練照片都是錯,各種鋪天蓋地。即使吳燕妮道歉也無濟于事,導致各種代言被取消,不知道會不會有更嚴重的后果,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吳燕妮今后訓練比賽。
李夢參加女籃比賽,并與隊友一道經過拼搏獲得金牌,許多人不去討論技術是否提高,得分是否夠多,就是看到了藍色粉底、黃發、紅唇、美甲,還有人又去翻李夢與張隆的舊事。還有很多人去關注那挽起的褲腿。
首先,運動員是人,是人就有穿衣打扮的自由,就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其次,她們才是運動員,代表國家出戰,就應該遵守隊內規則,遵守國家隊的各項要求。只要不違反團隊規則,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于人?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只要不影響比賽,化妝為何不可?如果有一天因為化妝而影響成績,不用你去評論,國家隊自會將其除名。個性張揚為何不能?只要合法合規,不喜歡可以不看,為什么非要去抹黑?
許多好的運動員因為種種原因被國家隊除名,自己當然名利受損,國家又何嘗沒有損失?當然不是說一招鮮吃遍天,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只要不是違法犯罪,只要不是道德敗壞,一些個人愛好、個性追求沒有必要去限制、拿放大去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