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信托、子女教育信托的優缺點
恍然之間,家族信托又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
銀日前下發信托37號文一是激起千層浪。文中對于家族信托的描述尤為亮眼。家族信托將迎來大爆發?
千呼萬喚下,家族信托的正名文件終于下來了。
8月17日,銀信托部向各地銀監局下發《關于加強規范資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托監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號)。簡稱,“37號文”。
在37號文中,: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單一個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財產規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等定制化事務管理和金融服務的信托業務。家族信托財產金額或價值不低于1000萬元,受益人應包括委托人在內的家庭成員,但委托人不得為惟一受益人,單純以追求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專戶理財性質和資產管理屬性的信托業務不屬于家族信托”。
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適用《指導意見》相關規定。——37號文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37號文”的出爐,預示著家族信托的春天來了。為什么這么說?
三個“首次”
官方首次明確定義
從2013年的首單家族信托落地至今,監管部門從沒有以文件形式對家族信托業務的形態做過明確定義。因此,這次的37號文不僅給出明確定義,還是唯一的一個具體拿出來講的細分領域業務,這預示著國內家族信托業務將越來越以正式的姿態進入歷史舞臺。
首次設定門檻金額
信托“37號文”設定了1000萬的門檻。這對于之前一些機構采取降低信托設立門檻金額,或是強調投資、弱化事務管理的一些較為急功近利的做法,將造成直接的沖擊。但是,相對于一開始就堅持回歸信托本源的機構不僅沒有影響,甚至是一個很大的肯定與鼓勵。
首次認可以“家庭”作為委托人
也就是說允許夫妻共同設立一個家族信托,避免了因為委托人超過一人就可能被認定為集合信托的形式枷鎖。
三“不”原則
純自益的不屬于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必須要有他益,不能是純自益信托,委托人不得為惟一受益人。
什么叫純自益?假設A出錢,通過信托投資基金,基金的收益再通過信托回到A 的手里。這種信托被稱為自益信托。它和國際上家族信托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只是把信托作為一個將財富傳承給家人或是公益事業的通道。
“他益”是實現家族信托延續百年的根本,是資產有效隔離保全和實現財富傳承功能的必要條件。
專戶理財性質的信托不屬于家族信托
這意味著簡單搞個資產配置的,不能叫家族信托,明確了家族信托和資管產品、專戶投資的區別,防止了家族信托成為新的監管套利重災區。
家族信托不適用“資管新規”
國內家族信托曾一直遵循的信托法并不健全,該法律當中對于家族信托的界定只有只言片語,缺少更多法律支撐。“37號文”將家族信托從繁雜的投資規范中解脫出來,享受更大的投資自由度。
諾亞始終堅持初心、家族信托回歸本源
諾亞家族從2014年開始設立境外家族信托業務至今,一直堅持基于高凈值客戶需求,提供符合信托本源、構架家族傳承頂層設計的家族信托服務。
諾亞境內家族信托業務一開始設立的規模門檻即是1000萬人民幣,并且只做單一、他益、符合信托本源的事務管理類信托——基本上完全符合資管新規以及此次監管37號文中針對家族信托的明確定義與要求。“37號文”的出臺,證明了我們一直以來堅持的方向是正確的。
面對最新政策,諾亞家族常務副總經理賴楷祥表示:在年初資管新規出臺之后,一片肅殺寒冬冷冽之氣似乎籠罩著整個信托行業。此次監管出臺的“37號文”有關于家族信托的政策猶如破冰而出的新芽,讓我們非常樂見與欣喜的是,新政明確了國內家族信托的定義,對于國內家族信托行業起到非常明確的指導意義。不僅在短期,甚至長期來看,將會利好真正合法合規開展家族信托業務的機構。
家族信托的“黃金時代”已來臨
隨著中國高凈值人群快速上漲,家族財富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據財富品質研究院的統計數據稱,目前中國凈資產超過100萬元的中產人群數量超過7000萬人。
隨著創一代的年齡上升,老一輩成功人士逐漸進入到了財富交接期,家族傳承的意識逐漸增強,關注和重視度日益提高。調研顯示,86%的企業家已開始考慮或著手準備家族傳承事宜。
傳承開始,煩惱也隨之而來。所謂“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兒女們是否具備管理家族財富的能力,是創一代典型的煩惱。
另外,創一代在打“江山”之時,可能疏于對子女興趣培養和人生規劃制定,再加上社會環境的變化,與創一代有代溝的兒女們是否愿意“子承父業”也是一個關鍵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