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歸屬落定 目前合作機構還在等最終確定】5.1億天價索賠將打造全新原創節目,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布“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歸屬案復議結果,維持該院此前裁定。
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星)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Voiceof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我對這階段性的結果很滿意。”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德)宣傳總監毛哲接受中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據悉,在毛哲看來,此次的勝訴只是第一步。唐德已于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5.1億的賠償是否為天價?毛哲解釋稱:“這個是我們根據歷次中國好聲音的收益、我們的投入等綜合判斷的,其中1000萬是指各項訴訟費用。”針對外界質疑唐德本意是賣版權,毛哲否認說:“肯定不是,我們希望建立自己的綜藝業務,帶自己的隊伍,不會簡單的賣版權。”他透露,今年下半年唐德將開始重金打造《中國好聲音》,目前合作機構還在等最終確定。
自2012年來,音樂類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就憑借導師轉身選學員這種模式備受關注。事實上,《中國好聲音》是引進的荷蘭節目“TheVoiceof……”。該節目是荷蘭Talpa公司獨創開發的以歌唱比賽為內容的真人選秀節目。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第1至4季“中國好聲音”由燦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間制作和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