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收購象牙受審 購買象牙原料260.38公斤
檢方指控,2013年5月17日,吳某伙同鄭某在福建省向林某購買象牙原料260.38公斤,價值1000多萬元。
2013年5月19日,吳某和鄭某伙同許某、李某利用長途客車從福建省將279.11公斤象牙運往天津,打算將其中232.11公斤象牙賣給孫某。結果孫某只向吳某和鄭某匯了60萬訂金,吳某等人即被抓。
檢方還指控,2013年5月,孫某又與何某、肖某在河南進行交易,涉及象牙珠子8.3公斤,象牙雕刻2.53公斤,價值40余萬元。
然而在今天上午的庭審中,吳某卻否認購買、運輸象牙。
吳某稱,鄭某找他是想讓他幫忙打聽一下有沒有人要象牙。“我只是負責介紹,一公斤空象牙5000到6000元,實心7000到8000元左右。”隨后檢方詢問吳某細節,其回答前后矛盾,有些干脆推說“不知道”。之后,輪到鄭某受審,其對指控并未予以否認,稱“獲利和吳某一人一半”。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