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公司前總監岳雨被控任職騰訊期間與多名下屬侵占公司數百萬元,同時還伙同時任公司在線視頻部總經理劉春寧受賄70萬元。近日該案一審宣判,岳雨被判職務侵占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成立,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9年。該案庭審過程中岳雨曾辯稱,通過第三方公司套取騰訊的資金,并非用做個人揮霍,而是公司允許的灰色公關費提取,用來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但法院未予認可。
前80后美女高管岳雨曝光騰訊灰色鏈條:默許套費公關 伙同員工侵占數百萬元
岳雨與劉春寧均于2013年、2014年期間,離職騰訊加盟阿里巴巴。劉春寧出任阿里巴巴副總裁,岳雨則擔任其下屬事業群總經理。
2014年9月,離職加盟阿里不足半年的岳雨即在深圳被警方抓獲,一年后,劉春寧亦被抓獲。這一案件曾被認為系騰訊在兩人離職之后開展的報復行動,在此之前騰訊已經針對劉春寧發起過民事訴訟,追討劉春寧在騰訊任職期間的千萬股權收益。騰訊公司則強調在內部審計中發現了視頻團隊的問題,隨后牽出劉春寧。
法院審理查明,擔任騰訊公司網絡拓展部以及在線視頻部總監的岳雨與下屬樊丹、張東波等人,代表騰訊公司與多家電視臺開展合作以及廣告投放業務時,均是通過岳雨指定一家第三方公司簽署合同。這些合同均被虛增了廣告投放費用,有高達數百萬資金通過這家第三方公司套取,最終流入岳雨以及樊丹、張東波的口袋中。
法院審理認定,岳雨從中侵占騰訊公司資金373.9萬元,張東波侵占68.4萬元,樊丹侵占6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