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鬧離婚婆婆偽造260萬債務 妻子“后知后覺”踏上維權路
小雨和丈夫小剛在2012年登記結婚,并辦理了夫妻財產公證,約定小剛婚前購買的一套房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二人婚后矛盾的重重,之后小雨提起離婚訴訟。夫妻鬧離婚婆婆偽造260萬債務,不過遭到法院的駁回,那么最后結局怎么樣?下面跟小編一起去了解。
在鬧離婚時,小剛卻反悔了,還指使母親蘇某提起訴訟要求小兩口返還購房借款,男方甚至借“妻子在上海工作”之便替她“攔截”了全部訴訟材料,導致妻子“無端”背上了250萬元的債務。妻子“后知后覺”,踏上3年辛苦維權路,妻子索賠多年來維權損失27萬元。
近日,廣州天河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雖然男方的行為因嚴重擾亂司法秩序已受到司法懲戒,并導致其在離婚案件中最終被認定存在企圖偽造共同債務的行為,據此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約40萬元,但仍應當對女方的訴訟活動成本支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