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去年各級財政均有大量資金結存未用
中新網6月28日電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8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作了《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去年各級財政均有大量資金結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個中央部門有存量資金1495.08億元,18個省本級財政有存量資金1.19萬億元。
報告指出,從審計情況看,由于相關規定未及時修改、統籌管理力度不夠,各級財政均有大量資金結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個中央部門有存量資金1495.08億元,18個省本級財政有存量資金1.19萬億元。至2015年2月底,上述中央部門按財政部要求應統籌安排的存量資金盤活97.86億元;18個省應清理由中央統籌的專項結轉資金上繳1800多萬元。影響存量資金盤活的因素主要有:
一是預算中有專項用途的收入較多,按現行管理辦法不能統籌安排。2014年,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有6257.25億元(占9.7%),如 車輛購置稅收入連年結轉,在不斷擴大支出范圍的情況下,年底仍結轉39.69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底結轉720.1億元(相當于當年收入的 17.53%)。
二是法定掛鉤事項支出預算剛性增長,資金閑置量大。如中央本級科技支出至2014年底在財政部累計結轉426億元,超過一半結轉5年以上;中央部門存量資金近一半是教育和科技資金。同時,這種掛鉤事項“一刀切”的做法還造成區域間的不平衡。
三是一些改革措施或工作部署推進滯后,影響項目資金的有效使用。至2014年底,14個省2009年以來籌集的創業投資基金中有397.56億元(占84%) 結存未用,其中4個省從未支用;17個省82個未完工的“十二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項目中,有21個已停建或未開工,19個進度遠滯后于計劃,中央財政 安排11個省的專項資金有3.38億元(占11%)結存兩年以上。
四是財政專戶清理不到位,大量資金結存。地方財政存量資金清理范圍未包括財政專戶,18個省本級財政專戶存量資金至2015年2月底有2145.69億元,其 中600多億元結存超過2年。重點抽查的9個省本級在141個銀行網點開設專戶175個,其中35個應取消;專戶資金規模相當于同期國庫存款余額的 35%,其中4個省本級還虛列支出將國庫資金667.08億元轉入財政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