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朱柳融 攝
國務院今日發布《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意見明確主要目標,包括提高審評審批質量、提高仿制藥質量、提高審評審批透明度等。
一是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體系,使批準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有效性、安全性、質量可控性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二是解決注冊申請積壓。嚴格控制市場供大于求藥品的審批。爭取2016年底前消化完積壓存量,盡快實現注冊申請和審評數量年度進出平衡,2018年實現按規定時限審批。
三是提高仿制藥質量。加快仿制藥質量一致性評價,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國家基本藥物口服制劑與參比制劑質量一致性評價。
四是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鼓勵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優化創新藥的審評審批程序,對臨床急需的創新藥加快審評。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
五是提高審評審批透明度。全面公開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的受理、技術審評、產品檢驗和現場檢查條件與相關技術要求,公開受理和審批的相關信息,引導申請人有序研發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