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煙酒在湖北卷土重來 黃鶴樓“金磚”賣2萬元
原標題:以“定制”為名特供、專供煙酒卷土重來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隨著中秋、國慶兩節臨近,煙酒銷售行情逐漸升溫。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盡管多部委曾嚴厲打擊,但市面上仍有一些帶有“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高檔煙酒在銷售。
記者輾轉了多家煙酒銷售店。在一家名為國致煙酒商店的展柜里,看到一種標有某國家機關專用字樣的茅臺酒。
商家:這個是正規茅臺,它們是專供酒、內部酒,他們(機關)定做的酒。這種酒在外邊是買不到的,誰敢賣這個酒?
酒類企業不準生產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對此國家相關部門已經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有報道稱,市面上所售“專供”、“特供”商品基本都是假冒的。那么,這家煙酒銷售商店所售專用酒,會不會也是憑空杜撰的呢?記者撥打了某知名品牌酒廠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答復。
知名品牌酒廠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我們這邊是有特供酒的,專供于政府機關這樣的特供酒。但是因為它不對外銷售,所以我們這邊沒有很多資料,只能確定是有很多的特供酒。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因為特供酒不對外銷售,所以市面上不會看到,除非是特供的單位內部人員,把少量特供酒流通到市場上,但真假只能由消費者自行鑒別,而且也沒有參考價格。
工作人員:一般這種特供酒我們不對外銷售,都是專供于政府機關這樣的。有可能自己不想喝或不會喝的,賣給別人,有這種情況。所以我們不確定外面有沒有這種酒賣。反正我們這邊是不對外銷售的,從來沒有標過價格。
原來很多特供商品改為“定制”
盡管市面上仍有少量“特供”、“專供”的煙酒在售賣,但在多部委的嚴厲打擊之下,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這些特供商品已經非常困難。一些機關事業單位為了逃避監管,直接聯系廠家定制商品,手段更加隱蔽。一位經銷商向記者證實,原來的很多特供商品已經改為了定制。
張經理:特供沒有了。因為以前國家不是不準說打什么特供啊,專用啊之類的,就改成定制的了。
五部門的聯合通知中明確說明,含有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名稱與機關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名稱的“特供”、“專供”等標識,也在禁止之列。不過,某酒廠另一位專門負責定制業務的工作人員表示,定制商品時,單位名稱的問題完全可以操作。
工作人員:因為現在就是國家不允許產品上打上你們單位,可以委托其他的第三方來定制啊。就是說這個酒上面不打你們的名字,看怎么弄,就說你跟第三方協調好,比如說用一個什么名字,酒質這些什么樣的你都可以跟我們這邊溝通好。
取異樣煙酒名稱走高檔路線炒高市場價格
除了這些禁而不絕的“特供”和定制商品外,一些高檔、高價的煙酒產品在也有死灰復燃的趨勢。一些產品通過“取特殊隱喻名稱、高檔專版化”等手段,炒高了市場價格,助推了社會不良風氣和畸形消費心理。
在武漢市武昌水果湖商圈的多個煙酒店,湖北本地產稻花香一斤裝的“清樣酒”每瓶售價約為1500元,煙酒店老板說,買的人主要是為了請客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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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酒店老板:喝得起的不買,買的喝不起,也就那回事。
湖北稻花香酒廠推出的“清樣”酒走的是高大上的高端路線,企業也標榜這種酒是省委、省政府接待專用酒。受“清樣”酒影響,近幾年湖北本土白酒企業紛紛推出上千元甚至上萬元的白酒。
湖北的香煙市場也不乏高檔商品。湖北“黃鶴樓1916”等超高檔香煙市場占有率很高,一款名為“黃鶴樓.梯耙”香煙最高可賣2000元一條。煙酒店老板說,以前黃鶴樓品牌超千元一條的高檔香煙至少有十種,現在仍有不少:
煙酒店老板:“中國夢”賣四五千塊錢,過年過節的時候猛漲。
記者:賣到四五千塊啊現在?
煙酒店老板:兩萬都有。
記者:兩萬的是什么煙?
煙酒店老板:還不是黃鶴樓‘金磚’。送人的唄,自己抽的沒有買那個的,這還不是市場炒作的?
像這樣取異樣煙酒名稱,走高檔路線的并非個例。湖南酒鬼酒廠的“內參酒”,貴州金沙集團推出的“摘要酒”、“題跋”酒,都是通過特殊的隱喻名稱,走的高檔路線。這些“類特供”產品,被一些人視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吸引消費者眼球的同時,市場售價也一度被炒高。
白酒行業資深人士何先生:按照我們行業的行話來講“高打高標”。價格炒高了以后,凡是有關的人都要拿回扣,就造成了如果價格不高的話就搞不下去。
湖南省政協委員王義高認為,有特供就有腐敗,特供煙酒滋生了特權思想,敗壞了社會風氣,妨害了公平競爭,加劇了地方保護。他呼吁政府部門杜絕公款浪費,讓公務消費公開透明。
王義高:有特供就有腐敗的溫床,有這種高端消費、畸形消費,不僅腐敗我們的干部,同時使市場的價格定價扭曲。建議徹底鏟除這些特供產品,不允許搞這些為少數人服務的、打上特供烙印的產品,不應該締造一個特殊的特權市場。
對于一些特供酒改名成專用酒、定制酒等形式,有專家建議,目前定制酒市場剛剛興起,在規范時應與特供酒區別對待:對于普通民眾和民營企業,定制酒必須走正規檢驗、流通程序,依法繳納相關稅金;對于各級國家黨政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都不允許以任何名義參與定制酒,從而杜絕特供酒滋生的土壤。對于“內參”、“清樣”、“題跋”等含有特殊隱喻的商品名稱,可以在商標注冊方面加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