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11月1日起禁行黃標車 發現將被查扣報廢
記者從鄭州市辦公廳獲悉,根據《2015年鄭州市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部署,今年鄭州市將完成135017輛黃標車的淘汰任務,實現黃標車的拆解報廢。
按照有關規定,9月底前淘汰的黃標車,鄭州市財政將按照每輛黃標車補貼8000元。10月份補貼將低于這個標準,具體由各轄區政府制定;11月1日起,不再進行補貼,同時執行更加嚴厲的措施,即從2015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在鄭州市全域范圍內的所有道路通行,對闖禁行的黃標車發現一輛、查扣一輛、報廢一輛。
對達到強制報廢和三個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鄭州市公安局將公告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期滿仍未辦理報廢手續的,系統將予以注銷。隨后,公安部門會利用卡口系統,實時查出黃標車、無標車闖禁行,以及已經注銷車輛、報銷車輛違規上路行為。
此外,鄭州市還將嚴禁黃標車在轄區內買賣、轉入及辦理過戶手續;嚴格執行尾氣檢測前置,對尾氣不達標,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一律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對未取得綠色環保標志和尾氣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道路運輸年度審驗手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記者史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