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提高起征點并不公平?
面對外界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兩會期間曾回應稱,簡單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并不公平,最根本的應該是改稅制。
目前,中國實行的個人所得稅制是分類稅制,即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個項目分別征稅。
“總體來說,個人所得稅面臨著稅制不合理的問題。我國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有11個分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對此進行改革,改成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實際就是綜合所得稅制。”樓繼偉表示,這樣的稅制比較科學,簡單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并不公平。個人收入5000元一個月,日子可以過得不錯,如果有撫養、有贍養,那么日子就很艱難。因此,最根本來說應該是改稅制。
除了沒有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因素外,在現行分類稅制下,由于工資薪金所得實行的是由單位代扣代繳,征管較為方便,因此,工薪收入者構成了個稅的主體,不少人直呼個稅淪為了“工薪所得稅”。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6531億元,其中,工薪所得稅4092億元,占62.7%。
官方今年屢提研究個稅改革方案
事實上,早在2003年,個人所得稅便已確定了改革方向,即要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但是十多年過去了,個稅改革一直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推進這個改革有一定的難度,主要是面臨著征管力量不足、信息不對稱、納稅人納稅意識不強等困難。”王大樹分析。
不過,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官方多次表態要“研究提出個稅改革方案”。8月27日,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時提出,要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
此前6月28日,樓繼偉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2014年中央決算報告時表示,研究提出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
在更早前的5月份,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指出,“研究提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
官方頻頻表態,外界預期,沉寂多年的個稅改革有望在年內提出方案。受訪專家呼吁,個稅改革應該設定一個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爭取盡快建立起現代綜合所得稅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