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干部任免提供依據
審計署副審計長陳塵肇今日表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將對落實責任、問責追責,對干部的使用、任免和獎懲,提供重要依據或者基礎。
陳塵肇是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的上述表述。
陳塵肇稱,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離任審計,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明確責任、界定責任,可以從為什么審、審什么、審計結果怎么用這三個方面來看問題:
第一個方面,為什么要開展這項審計?即從宏觀層面來看,開展這項審計的目的是為了促進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動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推動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政績觀和發展觀,防止只管經濟發展,不管資源的節約集約和有效利用,不管環境保護,進而促進整個生態文明建設。
第二個方面,到底審什么內容?從審計的組織實施來看,對領導干部的任職前后,區域內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變動情況進行重點審計,對重要環境保護領域也要進行重點審計。審計中客觀分析變動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客觀原因,哪些是主觀原因。對人為因素造成自然資源資產數量減少的、質量下降的、環境惡化的、污染比較嚴重的這些問題,要實事求是地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個方面,審計結果怎么用?審計報告將送給干部管理部門,如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將會給中組部、中紀委等,如果涉嫌犯罪的,還要移交給司法機關。審計結果將對落實責任、問責追責,對干部的使用、任免和獎懲,提供重要依據或者基礎。
陳塵肇還介紹一下審計署這些年在加強資源環境審計方面所做的探索。
陳塵肇稱,審計署高度重視對資源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近年來依法開展了對土地和礦產資源的管理情況、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的落實情況,還有重點流域水污染的防治等進行了專項審計,涉及到水、土地、礦產、森林、海洋、草原等多種重要資源,以及廢棄物的處置、生態環境的保護、節能減排等多個領域。
同時,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也把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作為重要審計內容,并且關注了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環境效益情況。
“可以說,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是雙管齊下,一方面通過經濟責任審計,促進建設好“金山銀山”,另一方面通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促進建設好“綠水青山”。” 陳塵肇說。
陳塵肇還表示,從這些年來的審計結果來看,資源環境審計在防止資源破壞和環境污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促進資源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力量。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對提高審計工作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也有重要意義。
“同時,中國審計署也積極推動世界各國環境審計工作的發展。從2000年開始,中國審計署先后擔任了亞洲審計組織環境審計委員會主席和世界審計組織環境工作組的指導委員,多次組織和舉辦培訓班和研討班,組織和參加國際環境的審計工作會議,推動環境審計的國際交流。”陳塵肇介紹,特別是2013年開始,中國審計署擔任了世界審計組織的主席國,大力推動各國的最高審計機關加強對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審計,為世界環境保護工作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