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賓利避讓闖紅燈行人發生擦掛 行人被罰5元
重慶一輛賓利避讓闖紅燈行人擦掛他車維修需數萬元,本以為行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結果行人只被罰款5元。記者17日從重慶江北警方獲悉,由于賓利車主在事故中負全責因此損失自擔,行人負間接責任,但賠償需賓利車主通過向法院起訴索賠。
警方介紹,16日下午,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隊民警在執勤時發現,一輛價值超300萬的賓利歐陸左轉進一匝道時,宊遇行人吳某某闖紅燈橫穿馬路,賓利車司機向右打方向緊急避讓,雖將行人避開,但擦掛到右側一輛大眾小轎車。民警立即上前處置,取證后民警指示兩車向前移出路口安全地帶停放,等待事故處理,并要求行人吳某某暫不要離開,等待處罰。
經檢查,賓利車右側翼子板及車門被擦掛,保險公司初步評估損失在2.4萬元左右,大眾車左側車門被擦掛,損失大約900元。吳某某聽到損失金額后,倍感緊張,承認自己闖紅燈橫穿馬路,但辯稱自己和這起事故無關。
民警通過現場取證判斷,賓利車駕駛員馮某某在該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對其避讓行人的行為表示肯定,但不支持其提出的行人賠償所有損失的訴求。馮某某對行人過錯行為提出異議,民警告訴馮某某,行人在該事故中負有一定的間接責任。對于間接責任者,馮某某可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索賠,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其索賠,則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
與此同時,民警告知吳某某,其闖紅燈行為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吳某某的違法行為處以5元罰款。
事故處理民警告訴記者,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行駛時必須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在合理避讓行人情況下,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會按照規定賠償。在行駛時,駕駛人應全面觀察路面情況,做好應對突發狀況的準備。同時,提醒行人應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