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國土官員"請人辦事"宴請財政官員后死亡 多人被問責
記者19日從湖南省郴州市紀委獲悉,針對“郴州國土官員宴請財政官員后死亡”一事,郴州市紀委18日作出通報,多名官員被問責。
2015年5月4日晚,郴州市國土資源局蘇仙分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廖永華,為使蘇仙區財政局盡快通過第三輪礦規編制項目工作相關審批手續,邀請蘇仙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區財政局直屬事業單位)主任陳安、蘇仙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副主任梁建華到市城區某酒店就餐。郴州市國土資源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劉勇、蘇仙分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鄺旭晶、蘇仙分局規劃股股長李國榮、蘇仙區財政局副主任科員何小寶等人陪同參加。
晚餐后,用餐人員到雄森酒店金莎國際俱樂部228號包廂唱歌。郴州市國土資源局礦產開發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申德貴也于當晚10點40分到該包廂,相關責任人員娛樂至23點30分左右結束。消費金額總計5469元由鄺旭晶刷卡支付。5月5日早晨6點10分,廖永華在家昏迷不醒被發現,隨后送往醫院,醫生診斷為“院前死亡”。
郴州市紀委表示,廖永華宴請蘇仙區財政局工作人員并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相關責任人員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郴州市委同意,責令郴州市國土資源局作出書面檢查,對其班子成員集體約談;對郴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蘇仙分局局長李見秋予以誡勉談話。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程序,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給予申德貴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免去其職務;給予劉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職務;給予廖永華留黨察看處分,鑒于其已經死亡,只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給予李國榮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鄺旭晶記過處分,免去其職務;給予陳安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梁建華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何小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郴州市國土資源局蘇仙分局、蘇仙區財政局作出書面檢查,對其班子成員集體約談;對郴州市國土資源局蘇仙分局副局長劉武生,副主任科員段輝斌,蘇仙區財政局局長陳新街,工會主席肖冰予以誡勉談話。(記者陳文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