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大火吞噬公交車
火被撲滅后公交車還在冒煙
9月16日晚,杭州290路公交車起火,致9人輕傷。就在事故救援、傷員救治、事故調查進行時,謠言在網絡蔓延。記者今天獲悉,杭州警方已對兩名傳播“290路公交車爆炸致28人遇難”謠言的網民處以行政拘留。
網絡謠言四起:杭州290路公交車爆炸致28人遇難
290路公交車,曾被杭州網友評為10條杭城“最擁擠公交線”之一。在起點站皇朝花園站,乘客排隊上車、追車的戲碼,幾乎天天上演。9月16日晚上7點許,一輛290路公交車在文三路馬塍路路口起火燃燒。
綜合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和杭州市公交總公司通報,起火的290路公交車是因故障自燃起火,事故致9人受傷。截至當晚10點30分,傷者除1人留院觀察外,其余8名經檢查無恙返回家中。
由于前有發生在2014年的“7.5公交車縱火案”,杭州政府及市民格外重視公交車安全問題。因而290路公交車自燃事故發生后,杭州人的微信朋友圈、微博都在關注這件事,媒體紛紛及時跟進報道傷員情況及事故原因。
就在杭州公安、消防以及公交公司對起火原因做進一步調查時,謠言出現在網絡上。微博ID為“-狼-”和“聽古道今”的網民先后轉評境外網站信息,稱“杭州290路公交車起火爆炸,車上司機和乘客一共28人,全部遇難,無一生還”。
因傳謠兩男子被拘:杭州警方赴廣東湖北兩地查獲嫌疑人
杭州公安部門表示,上述謠言的散布引發了公共輿論的廣泛關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針對網民蓄意散布網絡謠言行為,警方立即展開調查。
記者了解到,杭州公安分赴廣東、湖北兩地,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配合下,成功查獲了謠言散布者米某某、張某某兩人。
據警方審查,米某某、張某某均對散布謠言欺騙廣大網民、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杭州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依法分別對米某某、張某某處行政拘留五日、十日的處罰。
11月起“刑九”實施:“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以及利用網絡實施犯罪行為”入刑
今年8月29日,歷經三次審議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1月1日起實施。在“刑九”中,“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以及利用網絡實施犯罪行為”入刑。
有數據顯示,2014年1-7月,浙江公安共查處網絡制造傳播謠言案件111起,查處違法人員121人。而我省于去年成立“浙江媒體網站聯合辟謠平臺(http://py.zjol.com.cn/)”,運行一年來,發布辟謠訊息已超過2000條。相關人士指出,隨著刑九明確傳播網絡謠言將要入刑,這一平臺今后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