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外逃人員投案 廣東今年已從越南“獵狐”13名
中新網廣州12月15日電 (索有為 劉國光)記者15日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日前在廣西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在中越邊境的東興邊防檢查站順利接收從越南回國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黃某。至此,在公安部的指導下,廣東警方今年以來共從越南“獵狐”13名。
?2011年12月,廣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江西明駿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江西明駿實業有限公司于2001年至2011年間,以“高回報,零風險”、“年利率10%至26%”為幌子,在廣州、深圳等多個地區以預售該公司產品給客戶為名,許以高額收益,與客戶簽訂《明駿產品購買合同》,違法向4000多名群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人民幣數億元。其中數百名老年投資者,瞞著家人親友,簽訂投資協議,將終生積蓄、甚至“養命錢”投入到這號稱“中國養老產業第一企業”。該公司業務員黃某于2005年至2011年間,吸收多名客戶進行投資,并從中獲取投資款巨額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發后,黃某潛逃越南,逃避緝捕。
?警方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系列行動開展以來,廣東警方堅持一手抓緝捕,加強與境外執法機構聯絡,主動出擊,先后在越南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從越南抓獲涉嫌職務犯罪的尹某等國際紅色通報對象,形成強大的震懾聲勢,同時,積極開展勸投工作。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犯罪嫌疑人林某、職務犯罪嫌疑人曾某等先后回國投案自首,得到了法律的寬大處理。警方辦案人員多次向黃某的家屬親友開展上門規勸工作,宣傳當前國家對投案自首人員的法律政策,并以案說法,擺出主動投案自首的正反面案例,終于做通他們的思想工作,配合開展規勸工作。經不懈努力,在境外過著東躲西藏生活的黃某,終于解除思想包袱,于2015年11月主動將親筆所寫的《投案自首意愿書》寄達辦案單位,表達愿意回國投案、希望得到寬大處理的意愿。
?2015年12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黃某從越南經過中越邊境進入中國廣西東興口岸,向守候在這里的廣東警方辦案人員投案自首。在接受辦案人員訊問時,黃某說:“見到你們的那一刻,我的心才定下來,外面顛沛流離、思念親人的日子真不好受。經歷這些年的逃亡生涯,我徹底想通了,既然犯了錯,就要面對現實,接受法律的懲罰,將來好好做人。逃亡的日子永遠沒有盡頭?!?/p>
?廣東警方對心存僥幸、負隅頑抗的境外逃犯,始終堅持“有逃必抓”的宗旨,堅決采取追逃措施,徹底粉碎外逃分子的“避罪”夢,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將千方百計將其緝捕歸案、繩之以法。警方告誡那些目前仍負案在逃境外的嫌疑人,盡早返國,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