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5省份收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近20億
中新網12月22日電 審計署今日發布《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2015年12月22日公告)》。其中提到關于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套)取問題,審計署指出,有8個省的財政等部門擠占挪用或出借資金等29億多元問題,其中5個省已收回資金或歸還原資金渠道19.55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中。
公告在談及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時,列出關于轉移支付改革和規范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一般性轉移支付有限定用途問題。財政部在2015年度預算安排及轉移支付清理整合中,根據項目性質對這部分支出作了梳理,將其中屬于中央委托事權或中央地方共同事權的項目轉列專項轉移支付,屬于地方事權的項目歸并到均衡性轉移支付。
2.關于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問題。財政部正在按照《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71號)要求,繼續清理整合,嚴格控制新設專項。對“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專項細分為21個明細專項問題,已對20個明細專項進行清理整合,其中3個予以整合,4個屬于地方事權的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將疾病預防控制類的13個明細專項從2016年起整合為6個。
3.關于部分專項轉移支付分配審核不夠嚴格問題。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加大了預算評審和項目審核力度,改進了專項資金管理方式:一是在分配2015年“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原農林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補助資金)專項時,財政部、農業部共同研究方案,統一分配撥付資金,“農民培訓”專項在清理整合中并入了其他專項。二是對未經評審下達專項預算的9個項目,財政部、文物局組織進行了預算評審。三是對未經江蘇省申報下達專項預算的3個項目,財政部要求江蘇省補報了書面材料。四是對“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財政部將原來的直接支持項目和分部門分行業管理模式,調整為集中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項目,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向存在問題企業安排的專項資金提出了處理意見。
4.關于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套)取問題。一是對“關閉小企業中央財政補助”1.03億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已發文請有關部門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追回被騙(套)取資金,并在2015年清理取消了此項補助。二是對“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專項”9181.24萬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正在督促涉及的12個省市予以追繳,并在2016年暫?;虬幢壤蹨p此專項。三是對“產業化經營中央財政補助”4210萬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擬終止相關項目實施,全部追回未撥付、未報賬和被騙取資金;5年內取消54家違規企業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補助的資格,扣減有關地方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指標,并研究改進項目評審、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四是對“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補助”7100萬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根據涉及的13家企業的具體情況,責成有關地方采取收回資金、督促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或補充相關申報資料等措施進行整改。五是對“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等中央投資專項2.13億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已督促發展改革委落實管理工作責任制,嚴格審批流程;發展改革委已要求有關地方采取凍結尚未撥付資金、追回已撥付資金、組織開展產業類項目專項稽察等措施進行整改。六是對“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涉農專項7.38億元被騙(套)取問題,財政部、農業部聯合發文,進一步規范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等管理,追回專項資金2.7億元,處理301人。七是對8個省的財政等部門擠占挪用或出借資金等29億多元問題,其中5個省已收回資金或歸還原資金渠道19.55億元,其余問題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