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給婦女一個沒有暴力的世界
近期,“反家暴全國第一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的李某在結婚后3年中遭受丈夫毒打20多次,痛不欲生,近日雨花區人民法院向其發放了人身安全保護令。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正式施行,越來越多的家暴受害者將像李某一樣有新法“撐腰”。
家庭暴力不單是家庭私人問題,而且還是社會問題。作為反文明的社會之痛,社會應當對家庭暴力予以干預和關注。其中,運用法律的手段介入因家庭矛盾而引發的家庭暴力,是法律對弱者人文關懷的表現。法律不僅需要明確規定政府的法律責任,司法對家庭暴力的處罰程度等,還需要通過立法把抽象的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具體、細化,為受害人提供更全面的庇護。從世界范圍看,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反家庭暴力的專門法律。
把家庭暴力關入法律的籠子里,既需要立法,更需要普法。加大普法力度,不僅要從整體上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而且還要多從細處、小處著手,通過多種方式讓更多的個體知道關于反家暴相關法律的常識。比如,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保全裁定由哪個單位執行,被保全人違反裁定內容應如何制裁和懲罰等。普法力度如何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反家庭暴力法》釋放出多大的功效。一項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以判決方式結案的離婚訴訟中,與家庭暴力相關的離婚案件占10%左右,而最終認定家庭暴力并以此判決夫妻離婚的案件僅占全部離婚糾紛案件的1%左右。這說明,我們在這方面還有很多工作可做。
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實施中還發現,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雖是亮點,卻遭遇了落實難。比如,家庭暴力發生時很少有目擊證人,尤其是家庭“冷暴力”,外人不得而知,怎么取得有效證據?再比如,不少夫妻囿于面子不忍將家丑公之于眾。因此,除了借助法律武器解決家庭暴力問題外,還應該有其他途徑讓受害者能及時得到外來幫助。架構全方位、多層次、一體化的反家庭暴力社會網絡和救助服務體系,是對法律的有益補充。
當然,對反家暴受害人來說,要擺脫傳統世俗觀念,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勇敢地站出來維護自身權利,保護自己?!敖o婦女一個沒有暴力的世界”,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