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畢業生見習補貼取消戶籍限制
非青島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在青島見習也可獲財政補貼, 見習期間可享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期生活補貼。 日前, 新的 《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培訓基地管理辦法》 經修訂后出臺, 將于2016年3月5日起開始執行。 新辦法擴大了財政補貼范圍,提高了補貼標準, 給見習基地及見習生雙方帶來利好。
29日, 青島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此次出臺的新辦法主要在兩個方面有了較大的變化:一是擴大了財政補貼的范圍。 原辦法主要針對見習基地吸納青島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時給予財政補貼, 新辦法取消了戶籍的限制, 對于畢業后一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均給予財政補貼, 更好地鼓勵了見習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二是提高了財政補貼的標準。對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人數多、 留用率達到70%以上的見習基地, 財政補貼由原先最低工資標準的50%, 提高到60%, 鼓勵見習基地留用在本單位參加見習的畢業生。
新辦法規定, 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青島籍在校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和非青島籍駐青高校在校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均可以報名參加見習培訓, 見習期一般為3個月。(記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