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提南海仲裁 緣何“不合法、不守信、不講理”?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馬德林)中國外長王毅在日前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直斥菲律賓提起南海仲裁的做法“一不合法、二不守信、三不講理”。
何謂“不合法”?
2006年,中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五部分第298條的規定,將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有關軍事活動以及執行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執法活動排除在公約規定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據知,目前已有30多個國家作出類似聲明。
公約附件七寫得明白,須在“在第十五部分限制下”方能將爭端提交仲裁。
由是觀之,中國政府對南海仲裁案“恕不奉陪”,完全在公約的法律框架內。而菲律賓執意提起仲裁的行為,才是對公約的違反,此即“不合法”。
何謂“不守信”?
菲律賓是2002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締約方,根據宣言第4條規定,“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顯然,作為宣言締約方,菲律賓有義務恪守承諾,通過磋商和談判方式解決其與中國的爭端。
現在菲律賓不顧中國再三表態,單方面提起仲裁。這與宣言第5條所規定的“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背道而馳。菲律賓簽署了宣言卻不履行承諾,是謂“不守信”。
何謂“不講理”?
中國一直致力于推動南海問題各當事方通過談判解決爭端。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院長蘇格指出,中國堅持談判解決南海爭端,相關海域安全和航行自由沒有任何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菲律賓強行提起仲裁完全“師出無名”。
早在上世紀40年代,中國就收復了南沙群島,這是無可爭辯的史實。蘇格說,上世紀70年代之前,菲律賓沒有提及島嶼歸屬問題。之后這些區域發現油氣資源,相關島礁的歸屬才成了“問題”。
一旦“有利可圖”,便一意孤行試圖占據相關島礁,不惜歪曲歷史和現實。菲律賓此種做法堪稱“不講理”。
不合法、不守信、不講理,這樣一場仲裁“鬧劇”,中國“恕不奉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