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故意別車致人受傷 只為發泄不滿情緒
為發泄前車不主動避讓的不滿情緒,自貢出租車駕駛員周兵故意別車,致兩輪摩托車司機劉成受傷。29日,成都商報記者從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法院判周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5年8月31日7時許,自貢出租車駕駛員周兵駕車行駛至匯東新區香逸美地往藍鷹美廬臨時紅綠燈路口時,試圖超越同向行駛的一輛兩輪摩托車,但未成功。周兵認為,超車不成功是前方的兩輪摩托車駕駛員劉成有意針對,阻擋了其超車路線。
為了發泄心中不滿,當車行駛至藍鷹美廬路段時,周兵選擇突然加速,從劉成右側超車,然后強行并入劉成行駛的車道內,在快速踩了一下剎車后又加速 駛離。在這次別車的過程中,周兵所駕出租車將劉成擦倒,造成劉成右鎖骨粉碎性骨折、右側顳骨骨折、顱底骨折、重型顱腦損傷等傷情。經鑒定,劉成的傷情屬輕 傷一級。
周兵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經法院主持調解,周兵與劉成達成8萬元賠償協議。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周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吳明遠 李平 成都商報記者 袁偉
原標題:故意別車致人受傷 出租司機被判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