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館陶縣一審法院再一次無視邯鄲中院重審判決精神,于2016年7月17日在一審判決數額上再加24%利息下達二次判決,現宏達公司不服館陶縣法院二審判決已訴至邯鄲中院,還未開庭。在此案庭審中我們已出示經過公安部門偵察審訊單某某、劉某某偽造證明、私刻公章經過,是在武某某授意下共同所為,單、劉二人表示所借債務由自己償還,還提供與北京宏達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無關的證明材料,不過館陶縣法院一審兩次庭審根本不予采信。以下為單、劉二人的證明:
本案是一起十分明顯的高利貸者為追逐高額利潤,不惜鋌而走險并試圖嫁禍宏達公司的刑事案件。是館陶縣一審法院罔顧事實,實施“地方保護”的結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現在是法治社會,一定會還宏達公司一個公道。 了解到由于此案,已給宏達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的社會影響,2014年9月一審法院在原告未有同等財產保全的情況下,凍結宏達公司八百多萬元資金至今,宏達公司將努力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希望上級國家審判機關能關注和重視這起裁判案件。媒體將繼續關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