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實施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為促進福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昨日,我市印發《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明確福州市從10月7日起實施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即對3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本市五城區范圍內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補充通知》是將9月26日印發的《福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中的第五條內容進行細化,并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
3種類型居民家庭
限購商品住房
《補充通知》對以下3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本市五城區范圍內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的認定包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征遷安置房等。
交易時間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首套房商貸
首付不低于30%
對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擁有本市五城區戶籍的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本市五城區戶籍家庭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
《補充通知》強調,將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聯合巡查工作機制,由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改委(物價局)和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組成聯合巡查工作小組,不定期開展房地產市場檢查。重點對房地產市場是否存在違法違規預售行為,是否存在捂盤惜售行為,是否按規定在銷售現場公示有關證件及銷售情況,是否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欺詐行為,是否存在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等進行巡查檢查,依法依規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定期通報企業違法違規情況。
10月1日至5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市物價局組成4個巡查組,分別赴五城區及閩侯縣對在售樓盤進行了檢查。
此次聯合檢查共檢查在售樓盤58個。從檢查情況來看,各樓盤總體能夠依法依規進行銷售,未出現嚴重違規行為。但是也發現部分樓盤出現不規范和違規現象,如未在售樓大廳顯著位置公示“五證一書”(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資質證書);沒有在售樓部公布一房一價以及真實房源銷售狀況表;在售樓部進行房價預期上漲廣告宣傳;取得預售許可證前進行蓄客收取認籌金等;獲得預售許可證后,遲遲未開盤銷售,有捂盤惜售的嫌疑。
針對存在問題,聯合檢查組當場開出整改通知書或口頭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的有10個樓盤;未整改到位的,已通知限期整改;對個別違規的樓盤,還將進一步調查取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今年土地供應充足
記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城區土地供應充足。今年市本級力保120公頃的土地供應量,力爭在3年內在年度供地計劃的基礎上增加20%以上的住宅用地供應量。
目前福州市城區尚有21個項目800多畝土地還未交地。下一步將結合“抓征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加大征遷交地力度,盡快開發建設,較大幅度滿足住宅市場供應。
(福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