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科技成果入股可獲得股權份額60%的獎勵
據新華網消息,從甘肅省政府了解到,甘肅近期出臺的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對科技成果的獎勵比例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采取科技成果入股方式的,將科技成果作為出資而獲得被投資企業股權,可按不低于所獲股權份額60%的比例給予獎勵。采取科技成果收益分成方式的,從轉讓該項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或每年從實施該項科技成果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給予獎勵;采取股權獎勵和股權出售方式的,激勵總額最高可達企業和單位近3年稅后利潤形成的凈資產增值額的35%;采取股票(份)期權方式的,可結合本企業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業績考核結果對有關人員實施分檔股權激勵。
同時,甘肅省將進一步落實股權激勵所得稅政策,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