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論證、法律采用各有側重
財政部門在項目可行性論證基礎上,是否采用PPP模式更強調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而發改部門則將項目是否適用PPP模式的論證,納入到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
財政部門在選擇社會資本時更強調采用政府采購法等法規來選擇社會投資者,而發改部門在選擇PPP合作伙伴是更強調采用《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來選擇社會資本。
《公共服務領域PPP工作通知》稱,在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的基礎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擇優確定社會資本合作伙伴。
《基礎設施PPP工作通知》稱,對擬采用PPP模式的項目,要將項目是否適用PPP模式的論證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對確定采用PPP模式的項目,要按照《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多種方式,公平擇優選擇具有相應管理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的社會資本作為合作伙伴。
不過,為了簡化審批環節,《公共服務領域PPP工作通知》稱,對于涉及工程建設、設備采購或服務外包的PPP項目,已經依據政府采購法選定社會資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服務的,按照《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合作方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共同鼓勵民資參與營造公平氛圍
無論是公共服務領域還是基礎設施領域,兩部委共同鼓勵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消除當前PPP工作中存在的國企和民企待遇不一致問題。
《公共服務領域PPP工作通知》稱,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型企業,按同等標準、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
另外,該通知特別強調,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購條件(包括設置過高或無關的資格條件,過高的保證金等)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著力激發和促進民間投資。對民營資本設置差別條款和歧視性條款的PPP項目,各級財政部門將不再安排資金和政策支持。
《基礎設施PPP工作通知》提出,樹立平等合作觀念,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項目,給予各類投資主體公平參與機會,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參與PPP項目。招標選擇社會資本方時,要合理設定投標資格和評標標準,消除隱性壁壘,確保一視同仁、公平競爭。
共同規范PPP項目推進工作
兩部委從不同職責范圍來規范PPP項目推進工作。
《公共服務領域PPP工作通知》稱,防止政府以固定回報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承擔過度支出責任,避免將當期政府購買服務支出代替PPP項目中長期的支出責任,規避PPP相關評價論證程序,加劇地方政府財政債務風險隱患。
另外,財政部希望充分發揮PPP示范項目的引領作用,規范PPP項目發展。
《基礎設施PPP工作通知》稱,要依法簽訂規范的項目合同,明確服務標準、價格管理、回報方式、風險分擔、履約監督、信息披露等內容,細化完善合同文本,確保合同內容全面、規范、有效。
另外,國家發改委要求強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資者的契約意識和誠信意識,規范履約行為,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約束機制,促使相關主體切實強化責任,履行法定義務。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提高政府履約能力,優化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的信用環境。
胥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