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將設準入制度 國務院領導已批示同意相關請示
來源: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董禹含)未來低速電動車發展將“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工信部日前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答復顯示,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向國務院上報的《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國務院領導已批示同意。
低速電動車泛指行駛速度低、續航里程短、安全技術性能尚達不到現行電動汽車標準的這一類車。
據悉,“升級一批”是對于達到常規純電動乘用車各項要求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支持其升級為常規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規范一批”就是制定相應產品技術標準,明確低速電動車產品應該滿足的安全技術性能,建立健全低速電動車市場準入和監管制度,以及相應的使用管理措施。“淘汰一批”就是依法依規堅決取締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和產品。
低速電動車價格低廉,使用成本低,近年來在部分地區快速增長,規模持續擴大。但另一方面,生產企業未經許可進行生產,產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質量差,駕駛人及車輛大多無證無照,其無序發展將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峻挑戰。此外,大量使用鉛酸電池存在環境污染隱患。
目前,工信部提出了《四輪低速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立項申請,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已向社會公開征求立項意見。這份公開的答復顯示,相關部委對低速電動車按何種車型分類尚仍有較大分歧未達成一致意見,仍在協調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