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2015年決算公開
一、單位概況
1.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主要職能:負責用無線的方式轉播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為隨州廣大人民群眾免費提供無線廣播電視節目。
2.機構情況:隸屬于隨州廣播電視臺管理,獨立法人單位。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電視調頻發射臺內設5個科室:辦公室、發射機房播出一部、發射機房播出二部、數字業務發展部,油機房,財政編制為19人,退休5人,聘用3人,合計27人。
三、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2015年決算收入合計407.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91.97萬元,其他收入 115.48 萬元。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2015年決算支出合計392.85萬元,其中項目支出 123.27萬元,基本支出 269.58 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291.97 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346.72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7.47萬元。
(四)政府采購執行情況
2015年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目錄要求執行采購專用設備25.8萬元。
(五)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2015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08表、09表為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我臺無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07表為空表,和上年同比無增減。
(七))2015年我臺無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1.71 萬元.
(八)2015年我臺因公接待費用 1.37萬元,接待31 次,接待 198 人。
四、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指學校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七)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八)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九)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隨州電視調頻發射臺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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