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做好自貿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
11月10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發布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包括:投資管理領域3項、貿易便利化領域7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2項。以及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7項。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的重大意義,將復制推廣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積極轉變政府管理理念,提高政府管理水平,著力推動制度創新,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逐步構建與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持續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發展新動能、拓展發展新空間。
通知還指出,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將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列為本地區重點工作,完善領導機制和復制推廣工作機制,積極創造條件、扎實推進,確保改革試點經驗落地生根,產生實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復制推廣工作,需報國務院批準的事項要按程序報批,需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部門規章規定的,要按法定程序辦理。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適時督促檢查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進展情況及其效果。復制推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