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行業迅速發展。湯琪 攝
實名制非強制性法規,各地落實難同步
隨著互聯網購物的普及,“雙11”、“雙12”等網購促銷日的推波助瀾,消費者和商家對快遞行業的需求日漸廣泛,快遞包裹的安全問題擺在了網購一族和公眾面前。
2011年8月,圓通快遞杭州分公司發生快遞包裹爆炸事件,造成該公司兩名員工輕傷;2012年2月,廣州天河區棠下街一名男子被快遞包裹炸傷面部和手部,經查這兩起快遞爆炸案均是寄件人報復收件人的行為。
因此,快遞實名制、開包檢查等方式成為了保障快遞包裹安全的措施。去年,國家郵政局下發通知稱,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方可收寄。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YZ0149-2015)》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應在收寄時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核對證件信息并進行登記;寄件人拒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快遞業務員應拒絕收寄。
從全國的落地情況來看,由于快遞實名制缺少強制性的法律法規,各地實施起來也各行其道。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江蘇泰州從今年9月1日起才正式推行快遞實名制;今年10月底,廣州白云區實施寄送快遞實名管理后,再向全市推廣經驗。
資料圖:快遞員忙碌工作。武俊杰 攝
快遞單泄露個人信息,實名制存隱患?
家住廣東東莞的黃珊曾收到過由中通派送的來歷不明的包裹,是一個需要她付款的手鐲,快遞單上只寫了某公司名稱和電話,她透露,“本來想把那東西給扔了,后來怕快遞公司會打電話來,就又放回了收件處,叫快遞員拿去退了。”
和黃珊有相似經歷的人不在少數,但對于實名寄件,黃珊還是心存疑慮,她坦言,“實名制意義不大,更容易泄露信息,下次再碰到類似的情況,大不了不收貨。”
擔心個人信息泄露的不止黃珊一個,因快遞單泄露個人信息而遭遇入室盜竊、搶劫,甚至引發故意殺人的案例也在多地時有上演。
2014年2月,江西南昌的韓某發現胡女士快遞單后,假冒快遞員騙后者開門,持刀搶得現金2000元,之后強奸未遂;2012年7月,北京快遞員張某根據付某快遞單上的地址,假借送快遞的名義騙后者開門,搶到1600元錢并殺害了對方。
此外,上述受訪者陳峰還表示,他在使用快遞上門寄件服務的時候,曾因工作不在家,請室友幫忙代寄。“如果快遞員執意要求我出示身份證的話,當天我就無法寄件,可能會耽誤時間。”
資料圖:中國郵政工作人員正在檢貨。中新社記者 張云 攝
快遞實名制何去何從?法律、監管需落地
“快遞行業野蠻增長的模式該終結了,必須按照規矩來,不能太任性了。”對于寄件人擔心的身份信息安全保障問題,劉俊海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都對個人信息保護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經營者需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予以保護,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遵循合法、合理、知情、同意、必要、保密等基本原則,否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或進行行政處罰。”劉俊海表示,如何使法律法規在快遞實名制的規范中落實是保護寄件人信息的關鍵。
另外,相關行業必須自律。邵鐘林認為,“快遞公司要加強考核,內部要加強監督,做得不夠的地方可以接受懲處。”近年來,不僅是快遞行業,保險、房地產、銀行、郵局等相關企業都應當進一步健全保護消費者隱私的制度。
“相關企業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制定一套公司內部的管理流程,從采集、歸納、保管、使用、處分等方面進行規范管理。”劉俊海說。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不能失靈。“現在是工商部門、工信部門、公安機關幾乎都和快遞實名制有聯系,又好像都聯系不大。”劉俊海認為,這些部門都有保護寄件人隱私的法定義務,“如何消除監管漏洞,需要各部門開會協調。”
劉俊海還建議,“寄件人自身更要看好隱私信息。”對此,陳峰提供了一種方式,他不會隨意扔掉快遞單,“要么把它們收集起來,統一拿公司碎紙機銷毀,要么將重要信息拿筆涂黑,再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