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份,鄭州市民王景義通過房產中介鄭州港悅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準備賣出名下的一套房子,令他萬萬沒有想到,賣房過程中的一波三折讓王景義吃盡了苦頭、內心備受煎熬,買房人的不斷變卦和鄭州法院的蹊蹺判決令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卻維權無門,令人匪夷所思,近日,王先生把自己賣房的經歷按照時間發生的順序記錄下來,呼吁有關部門能給予公正對待。
2015年3月31日,在房屋中介公司(鄭州港悅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現場相關人員有:賣方姜綿云、王景成。買方申曉黎,中介經辦人于建立及另外一名女員工。
2015年4月24日,姜綿云、申曉黎、于建立三人在百福街工行存上了房屋解壓款48萬。
2015年5月5日,賣方姜綿云、王景義及中介公司的另外一名員工三人去二七路工行去辦理48萬還款手續(通知申曉黎他有沒去,于建立另外有事也沒去。)貸款還完當日下午王景義、姜綿云夫妻二人就去位于黃河南路的鄭東新區房管局辦理了房屋解壓手續。
2015年5月6日,我方通知中介:于建立告訴申曉黎可以辦理公積貸款了,于建立回復說再等等申曉黎還辦不了。2015年5月21日,賣方再次通過中介催促申曉黎盡快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得到的回復是申曉黎還是不能辦理。
2015年5月27日,賣方通過中介催促申曉黎盡快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得到的回復是申曉黎賣房還沒歸上檔所以無法辦理。
2015年6月1日,賣方通過中介催促申曉黎盡快辦理公積金貸款代手續得到的回復是無法辦理。
2015年6月2日,賣方通過中介催促申曉黎盡快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得到的回復是還是無法辦理。
2015年6月13,日賣方通過中介告知申曉黎如果再不能辦理貸款賣方將解除合同。申曉黎仍然沒有來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
2015年6月14日,賣方通過短信和彩信的方式分別通知了中介經辦人于建立和申曉黎本人,合同解除。
2015年6月15日,申曉黎通過短信回復賣方同意合同解除。
2015年6月16日,賣方通過中介經辦人于建立催促申曉黎來談合同解除事宜,申曉黎未作回應。
2015年6月17,申曉黎僅持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利用公職影響到鄭東新區房管局對賣方的房屋實行非法異議登記。
2015年6月26日,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對賣方的房屋實行凍結,無法交易。
2015年7月6日申曉黎起訴賣方。
2015年8月8日,賣方收到法院傳票。2015年8月中旬賣方去法院交應訴材料、民事反訴狀及兩份調取證據申請書,法院告知賣方民事反訴狀不予受理。兩份調取證據申請書直至一審判斷完畢以與本案沒有關聯性而不予調取。
2015年9月11日,在對方律師沒有特別授權而且遲到35分鐘的情況下法院強行調解未果。法院有明顯袒護買賣方的意思?
2015年11月24日,鄭州市高新區法院開庭的情況是:本案是普通程序但是整個庭審過程不見合議庭成員只有一名書記員在記錄,對方律師遲到30分鐘法庭不聞不問,當庭在不具備調解的情況下強行調解未果,書記陳玲軍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對當事人王景義的發方屢次高聲斥責,對對方律師則輕聲細語親如兄弟偏袒之意太過明顯,直至庭審結束時在當事人王景義的強烈要求下主審法官吳瑞艷才出現。出現之時第一的間就是大聲斥責當事人王景義。
2015年12月24日,鄭州市高新區法院為了掩蓋同年11月23日非法開庭的事實而補開一庭重新審理此案,在經11月23日當庭質證過的證據和材料雙方都簽字畫押的情況下主審法官吳瑞艷又要重重新質證真不知道吳法官是何居心。庭審當的材料以王景義拒絕簽字為由而不讓王景義簽字。
2016年4月20日鄭州高新區法院判王景義敗訴。 2016年5月24王景義不服鄭州市高新區法院一審判決上訴至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向法院遞交了兩份調取證據申請書。
2016年7月7日(具體記不住清楚了)在當事人王景義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和傳票的情況下在7月6日快下班時通知王景義第二天開庭審理。庭審中主審法官宋江濤對當事人提交的調取證據申請書以與本案沒有關聯性而不予調取。
2016年8月底,鄭州市中院二審判王景義敗訴。 2016年9月7日判決書送達。
買方(申曉黎)于2016年9月30日在未通知賣方(王景義)情況下往王景義的帳戶上打了80萬塊錢。王景義于2016年10月20日又將80萬塊錢退還了申曉黎。
2016年11月3日去鄭州市高新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2016年11月7日,高新區法院執行局董法官電話通知我(王景義)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并和我(王景義)約定下一周讓我們雙方當事人去他辦公室(高新區法院728辦公室)說說。
2016年11月7日,高新區法院(在對方沒有履行支付金錢義務的情況下)對我(王景義)的銀行帳戶進行了查封并且沒有給我任何法律文書,后經兩次索要仍然不給。
2016年11月21日,買方(申曉黎)支付賣方(王景義)83萬塊錢并從中扣除訴訟費16500元左右
2016年11月23日上午,高新區人民法院董法官用申曉黎的手機打來電話,說11月25號再不去配合對方(申曉黎)去房管局過戶就要對王景義實行罰款并且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