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的陳先生,受疫情影響,此前的工作崗位不再續聘。通過網上的招聘信息,陳先生應聘了浦東某商場的銷售崗位。
通過了2輪面試后,正在等待入職的他,卻收到了人力資源的通知,不接種新冠疫苗,不能入職。
焦急的陳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他的病例,因為過敏體質,他患有嚴重的濕疹,目前仍處于治療階段。
陳先生說自己現在不僅在涂藥膏,也在喝中藥。對于能不能打疫苗他也咨詢了多家醫院。
對此,招聘企業表示,
服務性行業每天需要接待眾多客戶,
有一定感染風險。
接種疫苗既是企業方面的建議,
也是商場方面的要求。
為了保護他自己的自身安全,也為了保護我們身邊同事和客人的安全 ,能注射肯定是要注射的,(商場)是說我們的營業員要接種三針疫苗的。
隨后記者向商場方面了解情況,商場員工告訴記者,從6月初商場開始恢復營業起,主管部門增加了接種疫苗的相關要求。
浦東商務委會不停地來檢查的,檢查的時候會要求出示打疫苗的證明,對于不合格的人是勸退的。
不過商場方也提出,
如果身體狀況特殊,
能夠提供
"不宜接種新冠疫苗"的紙質證明,
也可以入職。
陳先生咨詢為他治療的皮膚科醫生,但又被告知不能開具這樣的證明,他又咨詢了若干家醫院,也遭到了拒絕。
對于零售行業的工作人員,
是否不打疫苗就不能上崗呢?
記者在多家招聘網站咨詢,都被告知需要接種疫苗。那么實際情況如何呢?記者撥通了位于不同區域的商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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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區某商場:我們進出商場 員工只要24小時核酸加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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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某商場:(是否必須接種疫苗)不是很清楚 但是員工是要發健康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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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新區某商場:商場沒有強制性要求(接種疫苗)即便是位于同一區域的不同商場,對于是否需要接種疫苗才能上崗的要求也并不相同。
于是記者又致電浦東商務委核實情況。對方表示,并不會要求各商場以是否接種疫苗,作為能否入職的硬性標準。
我們不可能在檢查的時候 ,沒打疫苗不讓你入職 ,只是檢查的時候, 服務人員每天一次核酸。
倡導接種新冠疫苗,原本是助力構建群體免疫屏障的良好舉措。
法律界人士認為:各企業不應以防疫為由,層層加碼,變相進行就業歧視。
上海市政協第十三屆常委、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副會長 陸敬波 :平等的就業權是我們國家《勞動法》、《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 , 任何單位不得以跟工作無關的不合理因素歧視勞動者,讓他減少工作機會、減少晉升機會,否則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然而對于陳先生來說,年過而立遭遇失業,如今求職之路又卡在了疫苗上。陳先生說:“要入職終端零售行業,都需要這樣一個證明的話,可能就不是換工作這么簡單”。
商場、文體場所等工作崗位直接面對消費者,人員流動大,確實建議服務人員通過接種疫苗來加強自我保護,但將是否接種疫苗,和能否入職掛鉤,顯然有違平等就業原則,任何單位均不應層層加碼、設置門檻。
原標題:層層加碼?上海男子因未打疫苗求職遇阻!企業:區商務委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