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援藏怎么報名了;援藏需要什么條件

首頁 > 資訊 > 國內 > 正文

想去援藏怎么報名了;援藏需要什么條件

一起去支教吧!

三明市教育局近日發布《組建赴外支教教師志愿者人才庫的通知》。通知稱,為更好地做好我市支教教師選派工作,有力推動對口支援地區教育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組建三明市赴外支教教師志愿者人才庫,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自愿支教教師報名活動。

報名對象、方法

報名對象

我市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支教地區

目前,我市對口支援過的地區主要有:新疆、西藏、寧夏、平潭等對口縣區、本市五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寧化縣、清流縣、明溪縣、泰寧縣、建寧縣)。

支教時間

支教時間除新疆地區為一年半外,其他地區均為一學年。支教期間服從當地學校、教育部門安排,從事教學教研工作。

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報名兩種方式進行,4月2日前,選擇一種方式報名或兩種同時兼報均可:

(一)個人報名:志愿者根據本通知,認真客觀填寫報名表和匯總表,并于4月2日前將表格發至我局人事科郵箱:smjyrsk@163.com,個人報名郵件名統一為:支教志愿者+姓名。

(二)組織報名:各縣(市、區)、市直屬學校根據本通知,宣傳發動,組織本轄區(本校)開展報名活動,并于4月2日前將表格(報名表和匯總表)匯總上報,發至我局人事科郵箱:smjyrsk@163.com。

4月2日以后報名者采用個人報名方式進行,常年有效。

相關待遇

新疆

1.支援干部工作期間,派出單位保留編制、職務、職數,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進行調整的,應征得支援干部本人同意。工資由派出單位發放,各項福利享受派出單位同類同級干部待遇。同時享受新疆地區同類人員地區津貼。

2.省財政一次性發給御寒費2000元、家庭困難補助費2000元、安家費6000元。并統一為每人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標準為300元/人、年。

3.支援干部工作期間,每月給予1500元生活補助。所需經費從省對口支援干部專項經費中列支。

4.支援干部派出時,可在本人現行工資的基礎上,薪級工資向上浮動一個薪級。工作期滿回省后,浮動工資按保留工資管理。

5.對口支援干部休假和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往返路費、旅途住宿費由派出單位承擔。工作期滿后,可優先安排一次由省里統一組織的優秀工作人員休假考察。

6.支援干部工作期間,支援干部可探親一次,往返路費、在旅途中住宿費以及在目的地沒有固定生活場所的住宿費從省對口支援干部專項經費核銷。未成年子女如有同行的,往返路費由派出單位予以報銷。

7.各級組織特別是派出單位,應多方面關心、愛護對口支援干部,切實幫助對口干部支援解決實際困難。重大節日應對其家屬進行走訪慰問,以體現組織和單位的關心。對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的,派出單位和各對口支援工作隊每年年底可以發給一定的特殊困難補助。

依據文件:閩委辦〔2010〕103號

寧夏

1.參加支教的教師人事關系不變,工資福利待遇不因支教而受到影響。支教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其執行的崗位工資所對應的標準執行;支教教師支教期間計算為擔任班主任的年限,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應按原學校滿教學工作量計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貼。

2.要重視對優秀支教教師的表彰獎勵工作,各地在教師評先評優中要劃出一定數量用于表彰優秀的支教教師。

3.在寧夏期間的伙食和生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所需經費仍按閩教〔2001〕人105號文件規定,按支教教師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

4.支教人員在寧夏工作期間的其他待遇,仍按閩教〔2001〕人105號文件執行。

依據文件:閩教〔2001〕人105號、閩教人〔2010〕23號、閩教人〔2011〕80號

西藏

1.參照《福建省委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對口支援干部有關待遇的意見的通知》(閩委辦〔2010〕103號),在藏工作期間,省財政為援藏教師提供固定生活補助每人每月2000元,一次性發放一定金額的御寒費、困難補助和安家費,并提供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每人每年300元。在藏工作期間,可按實報銷進出藏差旅費(含寒假)每人每年2次。如援藏教師寒暑假未離藏,每年可報銷一名家屬進出藏探親的交通費1次。

2.援藏期間,援藏教師人事關系不變,工資由派出單位發放,派出期間可在本人現行工資的基礎上,向上浮動一個薪級工資,各項福利享受派出單位同類同級干部、教師待遇;同時由西藏按照當地同類同級人員工作標準(含補貼)給支教教師計發差額。

3.援藏教師支教期間計算為擔任班主任的年限,享受班主任津貼,并視同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學習任務,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應按原學校滿教學工作量計算。

4.援藏教師一年援藏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兩年的經歷,并可縮短一年的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時限。

5.援藏教師派出時,已聘任的應在專業技術職務內晉升一級崗位細分等級,職稱已評未聘的應先聘任已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職務。援藏期間可在西藏參加職稱(職務)評聘,援藏期滿回原選派單位后,經考核合格可按在藏的專業技術職務予以聘任。在藏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經審核后可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

6.援藏期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西藏在評優表彰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派出單位在評選國家和省級優秀教師等榮譽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表彰優秀的援藏教師。各地在選聘中學校領導和中層干部時,應優先考慮在援藏支教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

7.援藏教師在藏期間,因工作需要安排相應職務或提拔任職的,由西藏當地教育部門和派出單位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協商同意后,由西藏當地教育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

8.援藏教師援藏期間的考核由西藏當地教育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援藏教師期滿考核情況,提出援藏教師返回后使用書面建議。

9.援藏管理人員期滿返回后,援藏前在原單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安排同級別的領導職務。對在藏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符合任職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援藏期間已晉級的,返回后要安排相應職級的職務。

依據文件:閩教人〔2016〕16號

我市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1.省財政按照每人2萬元/學年的標準撥付支教工作經費,主要用于支教教師生活補助、往返交通補貼、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相關支出。每位支教教師生活補助為1500元/月,由重點縣按月先行支付;其余5000元由重點縣統籌安排,用于購買保險等與支教工作、生活相關的支出。

2.支教工作時間計入支教教師農村任(支)教年限和擔任班主任的年限;支教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學校執行的崗位工資執行,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原學校滿教學工作量計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貼。其他有關政策待遇按照派出設區市的有關支教政策執行。

依據文件:閩教師〔2016〕18號

平潭

1.支教教師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期間的生活補貼和住宿由平潭綜合實驗區負責,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900元。

2.支教教師從派出地至平潭綜合實驗區及寒暑假期間探親的往返交通費由所屬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派出學校負責。

3.赴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支教工作時間計入支教教師農村任(支)教年限。

4.其他有關政策和待遇按照《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閩寧學校對口支援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2000]159號)和省對口支援幫扶寧夏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事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選派對口支援寧夏貧困地區學校教師工作的意見》(閩教[2001]人105號),以及省教育廳《關于赴寧夏、彭州支教教師有關待遇問題的通知》(閩教人[2010]23號)執行。

依據文件:閩教人〔2011〕41號

備案號:贛ICP備2022005379號
華網(http://www.prospectspotlight.com) 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QQ:51985809郵箱:51985809@qq.com

A级国产乱理论片在线观看|欧美片在线观看|farre性欧美护士tv|国产精品资源在线|久久水蜜桃网国产免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