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包括_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包括控制貨幣信貸嗎
(二)貨幣政策工具
為了達到貨幣政策的政策目標,中央銀行應當根據經濟運行狀況采取擴張性的貨幣政策或者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加以調控。
擴張性貨幣政策(expansionary monetary policy),又稱積極的貨幣政策(proactive monetary policy),它通過增加貨幣投放,下調央行基準利率,從而增加總需求的貨幣政策,主要是在總需求不足時采用。無論貨幣供給量增速上升,還是利率下降,都將推動居民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的上升。
緊縮性貨幣政策(tight monetary policy),是促使貨幣供給量增速下降或利率上升的貨幣政策。通常是在總需求超過總供給、經濟過熱的形勢下使用,效果表現為總需求水平下降,從而抑制經濟過熱。
中央銀行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4種:公開市場業務(公開市場操作)、再貸款與再貼現、存款準備金。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選擇性的貨幣政策工具。
1.公開市場操作
公開市場操作是中央銀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通過中央銀行與指定交易商進行有價證券和外匯交易,實現貨幣政策調控目標。
例如,在總需求過大和經濟過熱的情況下,央行可以通過在市場上出售債券以回籠貨幣,減少市場上的流動性。如果認為由于市場上流動性短缺造成總需求不足,央行就可以通過買進債券,從而增加基礎貨幣投放。
公開市場操作的突出優點是中央銀行便于掌握主動權;規模和操作比較靈活;可以進行連續性、經常性的貨幣供給微調;具有可逆轉性,操作迅速。而局限性就是技術性強,告示效應不確定,必須以發達的證券市場為前提。
中國公開市場操作包括人民幣操作和外匯操作兩部分。外匯公開市場操作于1994年3月啟動,人民幣公開市場操作于1998年5月26日恢復交易,規模逐步擴大。1999年以來,公開市場操作已成為中國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對于調控貨幣供應量、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引導貨幣市場利率走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中國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 目前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業銀行。這些交易商可以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工具與中國開展公開市場業務。
從交易品種看,中國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三種。
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
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債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后者為央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
中央銀行票據即中國發行的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2013年1月,中國創設了“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 (Short 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簡稱SLO),作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相機使用。
2,再貸款與再貼現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解決商業銀行的資金頭寸不足而對其發放的貸款,其利率為貼現率(discount rate),再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中央銀行轉讓票據的行為,是中央銀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
當商業銀行資金短缺時,中央銀行可以通過再貸款與再貼現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反之,流動性過剩時,中央銀行通過收緊再貸款與再貼現減少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資金。
中央銀行還可以提升或者降低再貸款利率或再貼現利率來表達政策意向。
貼現率作為商業銀行從貼現窗口向中央銀行借款成本,也是一種標準利率或最低利率,對整個市場利率具有引導作用。
3.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
存款準備金制度是在中央銀行體制下建立起來的,世界上美國最早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證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漸演變成為貨幣政策工具,其主要政策內容包括:法定準備金率的確定、對作為法定準備金的資產種類的限制、法定準備金的計提(包括存款余額的確定和繳存基期的確定),以及法定準備金率的調整幅度。
央行通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影響流動性。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采取緊縮性貨幣政策時,它可以提高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從而減少商業銀行的超額準備金,信用條件緊縮。當需要采取寬松貨幣政策時,央行可以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使得銀行更有可能擴大貸款規模,從而有助于擴大貨幣供給量,刺激總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準備金率不是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它的威力太大,不宜作為日常操作工具,而且容易擾亂存款機構正常的財務計劃、管理和準備金的可測性、穩定性。
央行也可以針對某特定金融領域或金融行業進行貨幣政策調整,降低存款準備金率。例如,央行決定自2014年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粗略估算,此次“定向降準”能夠釋放流動性超過1 000億元。
1985年以后,央行根據經濟和貨幣形勢的變化先后多次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