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飛船的組成部分、神舟飛船的組成部分包括哪些?
2001年1月10日,神舟二號無人飛船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發射升空。神舟二號是我國發射的第二艘無人飛船,同時也是第一艘正樣飛船,完全按照載人飛船進行設計,因此它的發射意義重大,備受矚目。神舟二號飛船由軌道艙、返回艙和推進艙三個艙段組成。與神舟一號試驗飛船相比,神舟二號飛船的系統結構有了新的擴展,技術性能有了新的提高,飛船技術狀態與載人飛船基本一致。神舟二號無人飛行任務的成功,表明我國載人航天工程技術日臻成熟,為最終實現載人飛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這些年,“神舟號”載人飛船見證了中國載人航天事業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拼搏奮斗歷程。今天,是神舟二號飛天22周年,讓我們一同回顧“神舟號”載人飛船總體方案的形成過程。
載人飛船系統技術、
經濟可行性論證階段
1992年1月至9月
1992年1月8日,中央專門委員會決定開展中國載人飛船工程可行性論證工作。隨后,國防科工委發出了關于進行載人飛船工程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王永志為組長的中國載人飛船工程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組,該論證組下設載人飛船系統論證組,由戚發軔任組長,張國富、范劍峰任副組長。
1992年1月20日,航空航天工業部黨組確定由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承擔載人飛船工程中的載人飛船系統的研制和可行性論證工作。為了完成國防科工委的論證要求,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也成立了載人飛船論證組。
經過努力,按時圓滿地完成了載人飛船系統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工作。1992年6月6日編寫完成了《“921”工程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報告·載人飛船系統》并得到批準。載人飛船系統的13個分系統也完成了相關的分系統可行性論證報告和多項專題報告,作為主報告的支撐性報告。在1992年6月25—30日召開的“921”工程可行性方案評審會上,報告經過專家評審通過,后經航空航天工業部上報國防科工委。
《“921”工程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報告·載人飛船系統》提出的方案充分利用中國現有技術及現有技術的延伸技術,同時又具有中國特色和技術創新,在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載人飛船系統技術、
經濟可行性方案復審階段
1992年10月至1993年4月
1992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批準了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立項實施。10月6日,北京空間飛行器總體設計部成立了載人飛船總體設計室,負責載人飛船系統總體設計工作。11月,任命了載人飛船系統的“兩總”。
鑒于載人飛船系統總體和某些分系統在承擔單位和隊伍上存在較大變動,中國空間技術研究院決定在開展方案論證之前,開展飛船總體及分系統可行性方案的復審。復審對象是1992 年9月上報的《載人飛船工程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報告·載人飛船系統》及相應的各分系統報告和專題報告。復審的主要內容是方案的總體優化、系統的任務和指標、系統的功能和原理以及系統的組成和接口關系。在各相關單位的大力協同下,完成了載人飛船系統可行性方案復審工作,并在1993年3月29日完成了《載人飛船可行性方案復審報告》。
通過復審,確認了載人飛船系統可行性論證提出的總體方案可行,對一些分系統的某些技術方案做了優化。
神舟飛船
載人飛船系統方案論證階段
1993年4月至12月
1993年4月,載人飛船系統方案論證工作開始。
在方案論證階段,為優化總體設計,根據不同階段的飛行任務,研究確定了載人飛船有“飛船的標準狀態”(作為天地往返運輸狀態)、“飛船的留軌利用作為交會對接目標狀態”和“飛船初期試驗狀態”3種技術狀態。對每一種狀態都進行了分析和設計,載人飛船系統所屬的13個分系統也完成了各自的方案論證。
1993年12月,《載人飛船工程載人飛船系統總體方案論證報告》通過評審后上報,1994年4月14日國防科工委就此報告對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作了批復。
載人飛船系統方案設計階段
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
在方案設計階段,總體及各個分系統完成了“神舟號”載人飛船方案設計,確定了飛船系統的狀態和各級技術要求。完成了系統級和分系統級關鍵技術的攻關,關鍵技術攻關總結報告通過了上級審查。
在此基礎上,于1995年6月編寫完成了《載人飛船工程載人飛船系統總體方案設計報告》,評審通過后上報,1995年12月8日國防科工委就此報告對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作了批復。
在“神舟號”載人飛船可行性論證、可行性方案復審、方案論證和方案設計階段,載人飛船系統總體經過多方案綜合比較確定了三艙方案,提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軌道艙留軌方案,學習國外經驗并進行技術創新確定了逃逸救生方案,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行創新確定了降落傘方案,綜合各方要求和約束確定了返回艙構型和布局。
“神舟號”載人飛船總體方案設計的圓滿完成,為后續歷次飛行任務取得圓滿成功奠定了基礎。
來源:中國載人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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