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天氣查詢—2020年12月01日天氣預報
“一錯再錯”的灑水問題,應該下定決心來一次“下不為例”了
寒潮來襲,城市相關職能部門扎實做好低溫冰凍天氣應對工作,本應是應有之義。這也不算是過于復雜的工作,按照相關預案或者因循“歷年慣例”就已足夠。但對于河南羅山縣來說,相關應對工作可能是有的,卻為民眾“添了堵”。
據報道,氣溫在0℃以下,灑水車卻上路繼續灑水,導致部分路面結冰,多名騎電動車的市民因此摔倒。12月19日,羅山縣當地政府表示,18日降溫幅度很大,相關部門作業前研判失誤,未對灑水時間做出調整。政府部門將對摔倒群眾采取賠償措施。
↑兩輛電動車倒在結冰路面上(視頻截圖)
報道中有當地市民表示,差不多每年冬天都有這種情況發生,以前跟相關部門反映,他們說空氣質量不達標,需要灑一層水。如果該說法屬實,寒潮來了,灑水車依然在街巷灑水,原因也不排除是為了當地的空氣質量達標。
雖然當地相關部門對此進行了解釋,系研判失誤,“后續灑水前會研判天氣變化,停止在背陰路段灑水作業”,但其中暴露的問題也是有目共睹。不管是為了讓街區整潔美觀,還是為了讓城市空氣質量達標;不管是將服務外包給第三方公司,還是城市相關部門自組車隊“親自下場”,每天都在進行的灑水工作都應該是目標明確且靈活執行的。
而正如我們看到的,可能是僵化教條思維使然,也可能是為了“考核指標”,個別地方的灑水工作,似乎已經陷入了每天每個時段必須灑水多少次、每輛車每個月必須灑水多少噸等機械執行的怪圈。于是,大雨天氣里灑水車仍在“拉著汽笛唱著歌”灑水者有之,氣溫零下“滴水成冰”仍然堅持灑水者有之……檢索新聞,類似報道不在少數。
灑水作業的出發點是毋庸置疑的,只是落實起來,為何就走了形變了樣?被曝光后,地方職能部門往往是一邊道歉一邊承諾改正,但似乎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以羅山縣為例,按照當地民眾的說法,此種情況每年冬天都會發生,他們每年也都會向職能部門反映,但問題仍然每年都發生——這似乎已成一道難解的題。
“以人民為中心”從來都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也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紙上談兵,而應該貫徹落實于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在不該灑水的時候別灑水,這本應是常識,何至于像“頑疾”一樣每年在輿論場上定期被批評?在看似一個“芝麻大”的灑水車作業問題背后,多少反映了職能部門的工作方式,甚至是工作態度問題。比如,機械地“按要求”灑水作業,有沒有充分的應急預案,有沒有應對復雜情況的及時反映渠道?灑水作業的“一刀切”考核,經不經得起科學的審視?
“一錯再錯”的灑水問題,應該下定決心來一次“下不為例”了。也希望羅山縣當地相關部門的“研判失誤”能夠帶來更科學精準的方案設計,并形成可供現實操作的制度規范長久執行。要知道,下一輪寒潮可能說來就來,而民眾和網友們的記憶卻不會說散就散。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李記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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