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面臨的風險;中央銀行面臨的風險包括
10月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連舸嚴重違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連舸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前報道
劉連舸是二十大后首個落馬的中管金融企業“一把手”
3月31日,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被查十多天前,劉連舸辭任中國銀行董事長。
3月19日,中國銀行發布的公告顯示,該行董事會收到劉連舸的辭呈。劉連舸因工作調整,辭去本行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該辭任自2023年3月18日起生效。
中國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劉連舸擔任該行董事長以來,帶領該行深入落實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制定實施該行“十四五”發展規劃,推進經營管理數字化轉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推動全球一流現代銀行集團建設取得新成效。該行董事會對劉連舸任職期間做出的卓越貢獻表示高度贊許和衷心感謝。
此前,中國銀行于2月17日公告稱,當天該行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受中央組織部領導委派,中央組織部有關干部局負責同志宣布了中央決定:免去劉連舸的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職務。
據公開簡歷顯示,劉連舸出生于1961年5月,吉林永吉人,1987年畢業于中國研究生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具有高級經濟師職稱。
劉連舸前期一直在中國工作,歷任中國國際司副司長,中國福州中心支行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長,中國反洗錢局(保衛局)局長。
2007年3月,劉連舸調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行長。2015年2月,他升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
2018年6月,劉連舸出任中國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級),次年6月出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中國銀行2022年年報顯示,劉連舸當年年薪為86.7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劉連舸是黨的二十大之后,首個落馬的中管金融企業“一把手”。
當前,金融依然是反腐重點領域。
2023年1月,二十屆中央二次全會提出,要深化整治金融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
3月27日,全國巡視工作會議暨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動員部署會召開,新一輪巡視對5家中管金融企業黨委開展“回頭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指出,新一屆中央首輪巡視就安排對部分金融單位開展“回頭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金融工作、巡視整改的高度重視。
二十屆中央首輪巡視部署4天后,劉連舸落馬。
來源:中宏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