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與家人吵架放火 大火燒了3個小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兄弟間鬧別扭本算生活中的常事,心平氣和調解了就完事,但在云南易門縣一家兄弟倆酒后因家庭鎖事發生爭吵后,大哥為泄私憤放火燒自家房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位“大哥”就是李明,云南易門縣人,現年48歲。其生活來源靠平時幫工,村民稱李明為人老實,但愛好喝酒,酒品不好。
今年6月,李明到弟弟家吃飯,酒后二人因生活鎖事發生爭吵。為泄憤,李明回到自家廚房點燃柴堆,又到自己臥室將柴油撒到樓板上助燃,準備燒毀房屋。在村民把廚房的火撲滅后,李明返回廚房再次點燃,并極力阻止他人滅火。隨后,易門縣公安局民警趕到現場,控制李明,并將火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