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14:54:26 來源: 責任編輯:王暢
2015年8月11日消息,貴州高院在貴州省銅仁監獄對楊明故意殺人案再審作出宣判:楊明無罪。貴州高院認為,原判認定楊明故意殺人案的事實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認定被害人被害的時間、地點及認定系楊明殺害的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予以糾正。4天后的8月15日是楊明的50歲生日,他在鐵窗內挨過了從30歲到50歲的整整二十年,二十年間他始終拒絕認罪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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