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監察委員的監察對象包括-各級監察委員的監察對象包括選擇題
近年來,公務員考試的熱潮持續不退,有意向投身入職公務員序列的年輕學子們仍是是熱情不減。那么對于將要入職或已經任職的職業風險,就應當有所了解。
因此, 近年來才實施的一部為主要為公職人員量身定做的法律,巜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就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就好像要想贏得一場足球比賽,就必須先要了解明白相關的行為規則,道理是一樣的。
監察法的管理對象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公辦學校,事業單位,公辦醫院,國資公司等的管理人員。
對于我國廣大農村來說,村委會屬于是基層村民自治性質的組織,那么村委會的村干部,比如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等屬不屬于監察法管理的范圍呢?有人認為,村干部本身就是一個農民,并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那他怎么能夠也同國家干部一樣,受到監察法的管理,并同樣可以構成貪污受賄等犯罪主體呢?
其實,公務人員不僅包括我國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公務員,也包括雖然本身并不具有公務員身份,但是,如果是依法受政府委托或指派,從事相關公務活動的人員,比方說受國有公司指派到非國有公司或者國有參股公司,從事管理的人員。
在農村受政府委派辦理村民拆遷、補償款分配等事務的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等。上述人員如涉嫌貪污受賄,那么他就與公務員一樣,同樣可以構成貪污罪受賄罪等犯罪。并不是不具有公務員的身份,就不能構成此類職務犯罪了。
我們在送法進農村的活動中,就碰到過較多類似的疑問和法律咨詢,有的任職村干部已多年,交化程度也不太低,但對上述相關法律常識知之甚少。普法雖然任重道遠,但也相信未來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