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談話六必知標準、紀檢談話對象六必知怎么填寫
審理談話是指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部門對被調查人進行的談話。案件經過監督檢查部門或者審查調查部門執紀調查后,認定被調查人確實違反了黨紀國法,并建議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或者將要移送司法機關之前,案件審理部門要與被調查人進行的最后一次談話。
談話場所一般在紀檢監察機關指定的場所,如果被調查人已經被留置的,則在留置場所談話。談話由案件審理部門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并裝入卷宗。談話的內容主要是確認被調查人主體身份、核對已調查違紀違法事實是否存在、再次聽取被調查人的辯解意見和對違紀違法事實的認錯態度、對被調查人進行紀法教育等。
審理談話中要注意幾點:
- 要認真向被調查人核實在案件辦理中是否存在人身傷害,調查人員是否違規辦案;
- 要認真核實被調查人是否真心認錯、悔過,是否存在為了減輕處分而故意編造事實坦白;
- 要認真聽取被調查人的完整闡述,包括對違紀違法事實的講述和自我剖析檢查;
- 要認真聽取被調查人對將要給予的黨紀政務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決定的意見和想法。
審理談話是紀檢監察機關案件辦理的最后一關,如果談話順利,就意味著案件即將辦理結束。